长山安置房
长山安置房
[0]长山安置房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DT********2 | 项目名称 | 长山安置房一期项目 |
标段编号 | ZJDT********2-16;ZJDT********2-14;ZJDT********2-15; | 标段名称 | 长山安置房门窗三标段(1#、2#、3#、5#、11#、14#、16#、15#、17#、35#、36#、37#);长山安置房门窗一标段(9#、10#、12#、13#、18#、19#、20#、21#、24#、22#、23#、25#、26#)工程;长山安置房门窗二标段(6#、8#、27#、30#、33#、34# 、4#、7#、28#、29#、31#、32#);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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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3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3月29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二次公告(修改后重发) 1.镇江华建置业有限公司的长山安置房门窗工程已经镇江市丹徒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丹徒新区 (2)工程规模: 长山安置房门窗一标段 (塑钢门约8000M2 塑钢窗约15000 M2 铝合金百叶窗约3700 M2) 长山安置房门窗二标段 ( 塑钢门约7000 M2 塑钢窗约13000 M2 铝合金百叶窗约3000 M2) 长山安置房门窗三标段( 塑钢门约6000 M2 塑钢窗约11000 M2 铝合金百叶窗约2600 M2 铝合金门约320 M2 铝合金窗约1700 M2)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4月20日—2016年7月28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长山安置房门窗一标段(9#、10#、12#、13#、18#、19#、20#、21#、24#、22#、23#、25#、26#) 长山安置房门窗二标段(6#、8#、27#、30#、33#、34# 、4#、7#、28#、29#、31#、32#) 长山安置房门窗三标段(1#、2#、3#、5#、11#、14#、16#、15#、17#、35#、36#、37#) 投标单位可以投以上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样品、门窗制作、玻璃钢化、包装、运输、卸货、二次搬运、安装、门窗周边塞缝、防水、淋水试验、打胶、清理、成品保护、验收、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等内容。 5. 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门窗制作安装。(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需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 注册资金如为外币,按资格审查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换算。 (3)、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施工现场项目管理需配备人员: a、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质量员1名。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b、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承诺书原件,质量员需提供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质检工作经验的承诺书原件。 c、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质量员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d、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不少于三个月的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质量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以上人员中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e、以上所有原件需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6)、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企业及项目经理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 注: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7)、铝材品牌:中铝、风铝、兴发、伟业、裕华;塑钢型材品牌:海螺、实德、中财、创佳、丹南;玻璃品牌:北玻、南玻、洛玻、耀皮、台玻;以上品牌仅为参照品牌,供应商可以以不低于参照品牌质量、性能的同等档次的其他品牌产品参与投标,其他不低于参照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 (8)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3.1.1.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的门窗采购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 (9)、根据镇建传【2010】91号要求:凡未通过省级认定的节能门窗产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请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书要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13万元;二标段人民币12万元;三标段人民币11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4,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其他条件 (一)、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投标时少于3家,重新公告。 8.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3月25日0:00至2016年3月29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 9.工程招标定标实施细则 (1)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业绩+奖项”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92.5分,其中投标报价90分,奖项1.5分,业绩1分。 ②投标报价分值计算(90分):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C=A×K1×Q1+ B×K2×Q2;Q1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K2的取值为:9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4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③技术标的审查: 1、标书制作详实,细致,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响应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如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过多,导致无法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经评委会认定,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带☆号的技术要求如未响应,则按废标处理。 2.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奖项(1.5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1年; 省优最高加 1 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最高加 1.5 分,有效期3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最高加 1.2 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 0.1 分,省级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均为2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的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奖状、正式文件签署的日期为准。)(最高得1.5分),(最高得1.5分)。能证明获奖项目的门窗工程由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可以按以上标准加分。 注:1、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2、 近3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其他以此类推。 5业绩(1分) 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3.1.1.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的门窗采购项目得0.5分; 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3.1.1.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门窗采购项目得1分; 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 (2)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三个标段得分均为最高,则取中标价为最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名。 10. 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11.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单位须按中标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付款方法: 1)门窗框到现场,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 2)窗扇及玻璃安装验收合格,五性检测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20%; 3) 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20%; 4)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终审价的70%; 5) 竣工结算审计第二年后付至终审价的90%; 6)终审价的10%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14.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窦工 电 话:****-******** 邮 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徒区金谷东路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邮 编: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9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6年3月25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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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二次公告(修改后重发) 1.镇江华建置业有限公司的长山安置房门窗工程已经镇江市丹徒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丹徒新区 (2)工程规模: 长山安置房门窗一标段 (塑钢门约8000M2 塑钢窗约15000 M2 铝合金百叶窗约3700 M2) 长山安置房门窗二标段 ( 塑钢门约7000 M2 塑钢窗约13000 M2 铝合金百叶窗约3000 M2) 长山安置房门窗三标段( 塑钢门约6000 M2 塑钢窗约11000 M2 铝合金百叶窗约2600 M2 铝合金门约320 M2 铝合金窗约1700 M2)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4月20日—2016年7月28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长山安置房门窗一标段(9#、10#、12#、13#、18#、19#、20#、21#、24#、22#、23#、25#、26#) 长山安置房门窗二标段(6#、8#、27#、30#、33#、34# 、4#、7#、28#、29#、31#、32#) 长山安置房门窗三标段(1#、2#、3#、5#、11#、14#、16#、15#、17#、35#、36#、37#) 投标单位可以投以上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样品、门窗制作、玻璃钢化、包装、运输、卸货、二次搬运、安装、门窗周边塞缝、防水、淋水试验、打胶、清理、成品保护、验收、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等内容。 5. 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门窗制作安装。(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需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 注册资金如为外币,按资格审查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换算。 (3)、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施工现场项目管理需配备人员: a、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质量员1名。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b、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承诺书原件,质量员需提供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质检工作经验的承诺书原件。 c、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质量员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d、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不少于三个月的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质量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以上人员中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e、以上所有原件需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6)、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企业及项目经理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 注: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7)、铝材品牌:中铝、风铝、兴发、伟业、裕华;塑钢型材品牌:海螺、实德、中财、创佳、丹南;玻璃品牌:北玻、南玻、洛玻、耀皮、台玻;以上品牌仅为参照品牌,供应商可以以不低于参照品牌质量、性能的同等档次的其他品牌产品参与投标,其他不低于参照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 (8)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3.1.1.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的门窗采购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 (9)、根据镇建传【2010】91号要求:凡未通过省级认定的节能门窗产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请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书要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13万元;二标段人民币12万元;三标段人民币11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4,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其他条件 (一)、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投标时少于3家,重新公告。 8.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3月25日0:00至2016年3月29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 9.工程招标定标实施细则 (1)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业绩+奖项”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92.5分,其中投标报价90分,奖项1.5分,业绩1分。 ②投标报价分值计算(90分):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C=A×K1×Q1+ B×K2×Q2;Q1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K2的取值为:9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4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③技术标的审查: 1、标书制作详实,细致,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响应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如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过多,导致无法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经评委会认定,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带☆号的技术要求如未响应,则按废标处理。 2.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奖项(1.5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1年; 省优最高加 1 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最高加 1.5 分,有效期3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最高加 1.2 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 0.1 分,省级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均为2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的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奖状、正式文件签署的日期为准。)(最高得1.5分),(最高得1.5分)。能证明获奖项目的门窗工程由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可以按以上标准加分。 注:1、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2、 近3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其他以此类推。 5业绩(1分) 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3.1.1.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的门窗采购项目得0.5分; 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3.1.1.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门窗采购项目得1分; 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原件备查) (2)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三个标段得分均为最高,则取中标价为最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名。 10. 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11.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单位须按中标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付款方法: 1)门窗框到现场,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 2)窗扇及玻璃安装验收合格,五性检测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20%; 3) 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20%; 4)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终审价的70%; 5) 竣工结算审计第二年后付至终审价的90%; 6)终审价的10%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14.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窦工 电 话:****-******** 邮 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徒区金谷东路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邮 编: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9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6年3月25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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