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执勤道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海防执勤道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儋州市光村镇泊潮村损毁海防执勤道路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光村镇泊潮村损毁海防执勤道路修复工程已由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的琼海防口岸办函【2015】3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儋州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儋州市光村镇泊潮村,道路修复内容含:道路长350米,宽4.5米,挡土墙400米。建安工程费用为*******.38元。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道路修复工程。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25 日至2016年 3 月 31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金垦路3号碧湖家园4栋2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4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海口市金垦路3号碧湖家园4栋2层海南正荣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儋州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正荣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儋州市 地 址:海口市金垦路3号碧湖家园4栋2层

联 系 人:陶先生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电 话:****-********








标签: 损毁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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