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率先建设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实施方案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率先建设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实施方案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6-G3-0745-KW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 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广西南宁市河堤路85号

联系方式:覃承念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 文 ****-*******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路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绿色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广西建设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申报工作,编制《广西率先建设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实施方案》,争取国家进一步扩大广西补偿范围,并将广西全区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

通过对生态补偿的相关专题研究,提出有价值、高水平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方案至少要包括生态补偿背景资料汇编、广西建设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工作目标、生态补偿的重点领域(补偿范围、补偿图表、补偿对象、补偿资金来源、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生态补偿重大项目表和有一个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建议书、保障措施与我区(或国家发改委)推进生态补偿示范区的政策意见等内容,最终形成上报国家和自治区的方案文本。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投标人要充分认知该项目重大意义的条件下,进行投标。生态补偿机制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的绿色发展的任务之一,开展广西建设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是我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努力实现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建设广西特色生态美的绿色转型绿色崛起的必然要求。3、具备编写生态补偿相关规划、方案及研究报告的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00至2016年03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路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路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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