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服务区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公路服务区委托经营第一标段阜康服务区南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委托经营第二标段阜康服务区北区,项目业主为昌吉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昌吉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阜康服务区南区、阜康服务区北区服务区的委托经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为阜康服务区南区、阜康服务区北区服务区的餐厅、超市、宾馆、汽修经营管理以及引进专业物业公司对服务区公共区域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场区卫生保洁、供热、餐饮超市宾馆公厕等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绿化养护种植;停车场车辆的指挥引导工作等)。
2.2本次招标的阜康服务区南区绑定木垒服务区的经营管理;阜康服务区北区(不包括餐厅)绑定三个庄子服务区的经营管理。
服务区委托经营期为三年,自双方签约后并进行委托经营区域书面交接之日起15天开始计算。
本次招标的服务区委托经营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服务区规模如下:
标段
服务区名称
招标内容
1
阜康服务区南区绑定木垒服务区的经营管理
服务区的餐厅、超市、宾馆、汽修经营管理以及引进专业物业公司对服务区公共区域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场区卫生保洁、供热、餐饮超市宾馆公厕等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绿化养护种植;停车场车辆的指挥引导工作等)。
2
阜康服务区北区(不包括餐厅)绑定三个庄子服务区的经营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具有超市、餐饮、宾馆、汽车维修等经营权从业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拥有三年及三年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经验;并在人员、经营管理、从业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市扬子江路西后巷14号新纪元大厦705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1: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乌市扬子江路西后巷14号新纪元大厦),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 地址:乌市扬子江路西后巷14号新纪元大厦705室
邮编:831100 邮编:830000
电话:****-******* 电话:****-******* 135*****351
传真:****-******* 传真:****-*******
联系人:李晓琴 联系人: 易永华
2016年3月25日
标签: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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