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轨道交通一、五、九、十号线站务助理员人事外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轨道交通一、五、九、十号线站务助理员人事外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16-03-24
公告编号 LHZB-2016-093 截止日期 2016-03-30
招标代理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16年轨道交通一、五、九、十号线站务助理员人事外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 本项目于2016年3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报名单位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现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已报名单位无需再次报名。3. 本项目内容:轨道交通一、五、九、十号线重点车站(运营公司指定)高峰时期人力资源配置问题,确保车站高峰时期能更行之有效的进行安全疏导,在重点部位配置站务助理员,起到安全宣传、客流疏导,保障早晚高峰运营安全的作用。(详见技术规格)4.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全市范围内具有临时工招聘管理服务经验,并有充足的临时工储备资源及调动能力;3)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服务合同,以及业主方评价证明)。5.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派代表携带的下列资料:1) 法人代表委托书2) 受托人身份证3) 企业营业执照4) 组织机构代码证5) 满足第4条的资质证书6) 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7) 电子报名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上述书面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如报名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收。6. 经招标代理审核资质通过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圆(RMB10,000.00),提交方式为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现金。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本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工作日2016年3月29日16:00时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并领取收据,采用各类银行转账、汇款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当天携带银行业务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或贷记凭证回单联。9.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10. 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 自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 30日09:30~14: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虹口区虹关路368号建邦大厦801A室(近天宝路)11. 招标单位: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地 址:黄河路355号3号楼招标代理: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虹口区虹关路368号建邦大厦801A室(近天宝路)电 话:***-********181*****646工程师:吕文鹤、王申咨询人:张小姐传 真:***-******** 公示网站: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2016年轨道交通一、五、九、十号线站务助理员人事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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