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碑林区2024年市政道路养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碑林区2024年市政道路养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碑林区2024年市政道路养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BZB-2023-121
项目名称:碑林区2024年市政道路养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碑林区2024年市政道路养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碑林区2024年市政道路养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询。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询。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相应承诺书或书面说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0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份,纸质响应文件胶装盖章,递交地址详见第八条第2项。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
名称:西北国际(陕西)造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36号天伦泛太国际19层A区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卫工
电话:029-********
西北国际(陕西)造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标签: 政道路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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