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淳安法院安全检查、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
关于淳安法院安全检查、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
关于淳安法院安全检查、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淳安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淳安法院安全检查、综合物业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淳安法院安全检查、综合物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涵盖了安全检查和综合物业服务,需要中标公司投入一定的安全检查和物业服务装备,拟定供应商浙江恒邦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为我院服务多年,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安全检查和物业服务装备,继续由该公司承揽服务,节省了相应的设备配备开支费用,一定程度上可直接降低项目采购预算编制控制价格;
2.本项目涵盖安全检查服务,对安全检查人员专业业务知识有一定的要求,拟定供应商浙江恒邦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为我院服务多年,培养了一定数量的安全检查人员,可随时调用,保质保量完成法院日常安全检查服务,从而减少了人员培训费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恒邦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鼓山大道379号五楼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标签: 综合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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