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线下]江西恒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黎川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外流域面积10-50km2河流划界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电子化不见面竞争性磋商公告
[黎川县][线下]江西恒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黎川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外流域面积10-50km2河流划界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电子化不见面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恒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黎川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外流域面积10-50km2河流划界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HX2023-LC-009)电子化不见面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黎川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外流域面积10-50km2河流划界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X2023-LC-009
项目名称:黎川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外流域面积10-50km2河流划界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黎购2023F********* | 河湖划界补助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抚黎购2023F********* |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配套及水利工程项目工作前期经费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抚黎购2023F********* | 水利局项目资金专账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划界工作,并通过江西省水利厅考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赣财购【2023】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自行出具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赣财购【2023】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自行出具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赣财购【2023】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自行出具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赣财购【2023】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自行出具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c、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根据赣财购【2023】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自行出具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质要求:1)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以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可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均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可按以上资格要求对应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8:00 至 2024年01月08日 18: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1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黎川县政府行政大楼旁)三楼开标厅二
五、开启:
2024年01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黎川县政府行政大楼旁)三楼开标厅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报名。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及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2024年0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投标人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xfz.gov.cn/),在首页点击“不见面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 3.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3.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设置为20分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4、磋商过程中须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需通过电脑、网络设备和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等相关工具设备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磋商小组规定报价时间(20分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二次报价的单位,后果自行负责;如单位被废标,则单位也将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 5、询标澄清的要求:投标人的系统操作人员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本项目的询标澄清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栏中对询标澄清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澄清内容发出起 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澄清内容时需将询标澄清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栏(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澄清格式为准)。 6、开评标异议的提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项目评审时,磋商小组登录不见面询标系统,对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评审,并通过线上视频方式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根据不见面询标系统提示完成。响应人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首页点击“不见面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抚州市不见面询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端)”。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加采购活动: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40%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6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9、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5人; 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qq.com,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 10、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 11、如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政府采购合作融资贷款的,请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政采贷专区”了解融资贷款政策,也可向黎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咨询。联系电话:0794-*******,联系人:何女士。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黎川县水利局
地址:江西省黎川县
联系方式:185*****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恒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黎川县诚兴广场4栋
联系方式:181*****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似琨
电话:185*****16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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