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花园”小区“安居富民”70#、71#、75#住宅楼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金凤花园”小区“安居富民”70#、71#、75#住宅楼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玛纳斯镇中心村“金凤花园”小区“安居富民”70#、71#、75#住宅楼建设项目已经由(“玛发改(2016)50号文”批准建设)备案。招标人为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玛纳斯镇中心村“金凤花园”小区“安居富民”70#、71#、75#住宅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54.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玛纳斯镇头工村金凤花园小区

2.工程规模:总面积为7084.28㎡,其中:70#楼建筑面积2795.34㎡、71#楼建筑面积2450.6㎡、75#楼建筑面积1838.34㎡,共70户。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计划工期
GMLS****************05 玛纳斯镇中心村“金凤花园”小区“安居富民”70#、71#、75#住宅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监理招标; 2016/04/25至2016/11/30,总工期220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3/25 10:00:00至2016/3/29 19:30:00。

2.报名地点:网上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 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10:00时-2016年3月29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4、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投标保证金2万元。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2016年3月29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行号:********1092账号:********8696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实行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费监理500元/份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马忠杰 联 系 人: 马金芬
电 话: 139*****398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区 住宅楼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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