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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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项目编号:ZXQD20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人均费用7300元/人/月,服务外包人员85名。本项目共分为二包。
第一包: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人均费用7300元/人/月,服务外包人员35名,占总预算的41.18%,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第二包: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人均费用7300元/人/月,服务外包人员50名,占总预算的58.82%。
最高限价(如有):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人均费用7300元/人/月。
采购需求:主要提供办税引导、咨询服务、自助服务等工作;非执法性办税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其他有关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视乙方履约情况,甲方有权不予续签。
2.投标/响应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一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项目需求一、项目需求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本项目报价系指对不同的服务外包单位,每年完成服务外包工作的费用价格(按年报价)。投标人须提供分项单价。
2、拟服务外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3、本项目的预算金额: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人均费用7300元/人/月,服务外包人员85名。本项目共分为二包。
第一包: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人均费用7300元/人/月,服务外包人员35名,占总预算的41.18%,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第二包: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人均费用7300元/人/月,服务外包人员50名,占总预算的58.82%。
最高限价(如有):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人均费用7300元/人/月。
4、投标报价:
投标人须提供分项单价。
本项目为一次性包死价格,投标人报价包括工资、工装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充分考虑人员工资标准上浮等因素,服务期两年内不得更改。
二、服务内容
1、外包工作项目
服务公司应承担的非执法性纳税服务工作有:
1.1.办税引导、咨询服务、自助服务等工作
1.2.非执法性的办税服务事项的受理或办理
1.3.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
1.4.其他有关服务事项
2、外包工作要求
2.1中标人应保证,人员具体工资达到青岛市相关指导标准,试行绩效工资制,促进形成激励机制,具体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2.2投保基数应不低于青岛市规定的最低投保基数。
2.3中标单位的服务外包人员在李沧区税务局就餐,按季度缴纳餐费。
3、中标单位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
4、服务公司派出的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思想觉悟高;
4.2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团结同志,热爱集体;
4.3热爱学习,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4.4普通话标准,团队意识强,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心理承压能力;
4.5具有保密意识,能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4.6原则上应经济、财会、税收类专业毕业,学历应达到大专以上;
4.7掌握相应的税收、会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税收、会计类专业证书者优先录用;
4.8计算机操作熟练且汉字输入速度应达到200字/3分钟以上;
4.9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听力正常,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经从事青岛市税务局服务外包工作一年以上的,或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在青岛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一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10 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
4.11 服务人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能力测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服务工作。
5、服务管理方案
5.1服务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并备案,确保所提供服务人员了解并遵守上述制度;并向服务人员示明:服务公司是唯一的用人单位,服务公司与其安排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从事外包工作的人员所发生的任何纠纷与税务机关无关。
5.2服务公司应该配备管理人员,并且具有较高的素质:人际关系能力优秀,善于协调和利用各种资源,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控制人员流动,并适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进行储备人员的培训等入职前准备工作;完成对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的考核工作;能正确处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负责解决服务人员与服务公司发生的劳动纠纷。
5.3服务公司的服务规范应符合税务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主要是指服务项目的操作要符合业务规程、保密规定及安全规定等。
5.4服务公司应根据外包项目的规范要求制定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外包项目的工作质量;应根据劳动法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5.5外包实施过程中,服务公司的服务全过程应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5.6服务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税务机关不提供交通工具。服务公司应在安排到各个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服务人员中,配备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所在办税厅的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6、培训与考核要求
6.1服务公司应具备培训相应的能力,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入职前税收基础知识、礼仪知识和话务技巧培训。服务公司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符合税务机关的基本要求。
6.2税务机关协助服务公司对派出的合格服务人员进行服务业务、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
6.3服务公司对派出的服务人员要加强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签订外包合同要求
7.1外包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7.2服务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外包合同,并在45天内提供外包人员的花名册,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与服务公司费用结算。
附件
李沧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3年12 月6 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744.6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780 | ||
项目资金来源:地方财政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及数量: 核心产品: |
服务内容:完成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 | ||
工程内容: |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视乙方履约情况,甲方有权不予续签。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3号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李沧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验收部门: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本项目已于 2023年12月6 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第 一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_%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项目联系人:袁明 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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