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铁路鄂东绿色建材基地刘家大屋矿山项目建设生产工程总承包湖北铁路鄂东绿色建材基地刘家大屋矿山项目建设生产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湖北铁路鄂东绿色建材基地刘家大屋矿山项目建设生产工程总承包湖北铁路鄂东绿色建材基地刘家大屋矿山项目建设生产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铁路鄂东绿色建材基地刘家大屋项目建设生产项目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4-******-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铁投鄂东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湖北铁投鄂东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红安县八里湾镇 建设规模:新建刘家大屋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400万t/a)露天开采工程、骨料加工生产线(配套机制砂生产线)、生产厂房、库房、办公楼、生活楼及基础设施等。本项目位于湖北省红安县八里湾镇,面积0.63km2,属中低丘陵地貌,海拔标高+125~+30m左右,相对高差95m左右,主要岩种为花岗质片麻岩。矿区开采标高自+124.79m至+35m,周边道路标高约32m。生产规模400万吨/年,采用露天开采。主车间建筑面积*****.81m2,最大跨度26.5m。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刘家大屋矿山项目设计、加工厂房及骨料生产线建设、矿山工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建设、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材料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以及矿山开采生产及加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00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23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 |||||||||||||||||||||||||||||||||||||||||
2.3其他:计划工期:2007日历天,其中建设阶段工期183日历天,矿山开采加工生产5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和③))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满足以下①或②:①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或年产量400万吨及以上的砂石骨料生产线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的相关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②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或年产量400万吨及以上的矿山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的相关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的资格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合同款支付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上传并递交;(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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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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