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合作化工实训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中德合作化工实训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职校中德合作化工实训中心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张家港职校中德合作化工实训中心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张家港职校中德合作化工实训中心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BSQHY2016-G-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张家港职校中德合作化工实训中心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并验收完毕。
3、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价:20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有“设备或仪器”的相关内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上网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以参见本次招标活动。
2、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振兴路和国泰北路交界处往北500米左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以下要求提供的材料都需提供原件核查及复印件留档,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含手机号)、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公司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答疑
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4月1日 16 时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传真:****-******** 电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4月15日13:30~14:00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14:00时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211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杨梅玉
七、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4月15日14:00时整
2、开标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211室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2、交纳账户: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账 号:****************0
4、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
九、履约保证金
按照合同金额的5%收取,由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前交付采购方。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张家港市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李锋 联系电话:189*****155
2、招标代理人(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振兴路和国泰北路交界处往北500米左右)
联系人:杨梅玉
电话及传真:****-********
邮政编码:215600
十一、监督部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25日
标签: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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