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沂市部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2023年新沂市部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9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号)、《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部级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苏耕环〔2023〕2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科学合理施用化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3年新沂市部级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现在新沂市范围内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要求
1.公开遴选有机肥机械化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
重点在环骆马湖区域范围内集成推广有机肥机械化施用示范,示范区面积*****万亩,核心区面积5000亩。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有配套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企业,对有机肥开展机械化施用。要求积极参与全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服从项目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示范推广工作。
2.公开遴选水肥一体化示范点
在新沂市环骆马湖区域遴选连片种植经济作物且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具备水肥一体化设施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实施主体,主要对水肥一体化主管道、田间管网等设施损毁重建、更新、优化等环节实行差额补助,核心区实施面积500亩。要求积极参与我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服从项目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示范推广工作。
3.优选玉米种肥同播示范点
在新沂市环骆马湖区域优选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作为应用主体,重点推广“玉米种肥同播+配方肥(缓控释肥)”技术模式,核心区实施面积***** 亩。要求在种肥同播时必须使用缓控释肥料或配方肥且能提供佐证材料,积极参与部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愿意增加对玉米种肥同播机械等成本的投入,服从项目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
依“先建后补、据实补助”的原则,根据示范面积、示范效果,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补助,补助资金遵循不重复安排的原则,每个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对有机肥机械化施用机械作业补助实行差额补助,核心区实施面积5000亩,作业补助标准50元/亩;对水肥一体化主管道、田间管网等设施损毁重建、更新、优化等环节实行差额补助,核心区实施面积500亩,补助标准100元/亩;对玉米种肥同播配方肥或缓控释肥进行差额补助,核心区实施面积*****亩,补助标准70元/亩。
三、遴选程序
项目玉米种肥同播和水肥一体化实施主体的遴选坚持自主申报、镇级审核确定、第三方核查及网上公示的程序。首先由相关对象对照申报条件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到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报名;有机肥机械化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遴选可直接到耕保站106室报名。我局将组织审查申报材料、专家评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实施主体进行遴选,并及时将遴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实施主体。由于受面积指标限制,如果申报面积超过方案预设指标,我局将从报名的实施主体中根据种植规模,作物品种及报名先后顺序等确定最终实施主体及补贴面积。
请各镇(街道)于2024年1月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盖章递交新沂市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无申请意向。
地址:新沂市农业农村局耕保站106室
联系电话:139*****286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
新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7日
标签: 级化肥减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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