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用车定位服务招标公告
执法执勤用车定位服务招标公告
我院现拟采购执法执勤用车定位服务1项,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定位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3. 项目标的:执法执勤用车定位服务
4. 项目预算(实质性要求):*****元/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5.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6. 采购方式:比选
7. 评审方法:最低价成交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提供2022年1月起任意时段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
3. 提供2022年1月起任意时段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 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及商务要求
1. 项目概况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执法执勤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的通知》(成财行发﹝2019﹞3号)文件要求,我院29辆执法执勤用车均需接入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并安装卫星定位终端。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需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执法执勤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的通知》(成财行发﹝2019﹞3号)文件要求为我院29辆执法执勤用车提供车辆定位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卫星定位终端安装及维护、数据通讯及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对接服务,卫星定位终端技术参数需满足《四川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试行版)。
★(二)报价要求
1. 本项目各项费用为总价包干,包括不限于本比选公告中已指出或未明的有关费用。
2. 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一旦中标将不予调整。费用清单未详细列明,不详细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按优效果、高标准执行。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内容
1. 本比选公告第三条中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 卫星定位终端技术参数及与《四川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试行版)文件要求响应比对资料;
3. 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4. 关于承诺我院29辆执法执勤用车接入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承诺函;
5. 报价单。
(二)其他要求
1. 报名的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进行编页、装订、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
2.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一份;
3.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六、评审方法
1. 最低价成交。
2.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 评审结果将直接通知成交供应商并予以公告。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需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交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5楼516李老师(联系电话:028-********)处,未密封或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项目不接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8-********
注:本比选公告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特别提醒:请递交响应文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由安检大厅进入办公区。
标签: 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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