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
1.认真抓好有关法规落实工作。2023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立法项目,期间积极配合州人大、州司法局开展好有关立法工作。认真做好《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城中田园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期跟踪问效,于2023年7月18日向芒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德宏州芒市城中田园保护条例>工作情况的通知》,于8月3日向芒市人民政府函告《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德宏州芒市城中田园保护条例>工作情况的涵》,芒市自然资源局和芒市人民政府已按要求按时报送有关落实情况。
2.认真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2023年3月制定印发的《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德宏州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招拍挂出让,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健康运行等领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择等业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方案、公告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中涉及其他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内容审查。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规范性文件、方案、公告和其他政策措施,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出台和实施;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经对增量文件进行审查,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未制发过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制发文件36份,均不涉及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内容,无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总数量为0件、经审查修改后出台的文件数量为0件、适用例外规定出台的文件数量为0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做到所有规范性文件报备率100%、报备及时率100%,2023年度我局未出台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备案审查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的情形。
3.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征求立法项目及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建议。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并积极配合地方立法及开展有关条例、政策、规章制度草拟等工作。2023年5月,根据《德宏州司法局关于梳理编制乡镇(街道)赋权地方立法法定职权事项和执法事项的通知》(NO.*******)要求,结合德宏州地方性法规目录法规名称第12项内容,我局及时组织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农业局、州水利局进行研究,并按时反馈意见建议。2023年7月配合开展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草案)》的立法工作;根据《德宏州司法局对《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建议的函》(NO.*******)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有关科室进行研究,并及时反馈有关意见建议。2023年8月,根据《德宏州司法局关于第三次征求<德宏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NO.********)《德宏州司法局关于第二次征求<德宏州人民政府拟订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NO.********)要求,我局及时组织认真研究,并反馈修改建议。2023年10月参加《云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根据《德宏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德司发〔2023〕17号)要求,认真组织有关科室、中心讨论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份(建议保留备案6份)。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任务,均能及时完成。
(二)全力抓好守法普法工作
1.紧紧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重点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1)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3〕12号)、《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德宏州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3月30日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及宣传方案》(便签〔2023〕39号)。严格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4月15日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4月22日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5月25日组织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6月25日组织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6月26日深入挂钩点开展禁毒宣传,8月29日组织开展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10月13日组织开展2023年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12月5日组织开展全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2023年,我局共编印《法治宣传教育简报》19期。
(2)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认真配合州普法办积极动员、推荐德宏州“八五”普法讲师团和“云小普”德宏州普法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工作。我局3名同志被推荐为“云小普”德宏州普法志愿服务队成员,3名同志于5月12日到盈江县大盈江广场参加2023 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暨地震应急演习宣传工作;6月16日,到梁河县参加德宏州2023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暨“法治基层行”集中示范活动。3月31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村工作队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4月10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村工作队认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4月21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挂钩社区(三象社区)一同开展了主题为“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4.22世界地球日活动。6月25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芒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耕地保护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政策法规。6月29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共建社区深入挂钩点象滚塘村开展“七一”系列主题活动,同时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普法宣传。8月31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芒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到社区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宣传。
(3)开发制作普法宣传产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主题普法宣传工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作了印有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字样的便携袋2000余个、小扇子1000余把、钥匙扣1000余个、宣传册5000余册等普法宣传产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4)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根据州普法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的通知》(德普办〔2023〕6号)要求,2023年8月17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便签〔2023〕191号),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宣传实效,开展好“以案释法”工作。利用媒体、微信、政务平台等加强“以案释法”工作。2023年7月26日、9月2日,分别将自然资源领域典型判例汇编、自然资源部通报2023年督察执法发现的56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案例发至单位微信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借鉴;10月11日在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栏转载发布56个“以案释法”案例和4个“以案释法”耕地保护典型案例。
2.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全力推进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印发<法治德宏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印发<德宏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德宏州司法局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德宏州司法局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德宏州司法局 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3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的通知》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德宏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德宏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责任清单》《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3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并在单位网站公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制度。
(1)落实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分别于第2次、第5次、第7次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法律法规3次。2023年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中学法4次,具体为:2023年3月24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第7次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自明组织学习德宏州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有关文件精神;6月2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第15次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自明专题组织开展普法培训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普法文件精神、全文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7月21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第18次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自明专题组织学习传达十一届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11月21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第25次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自明专题组织开展传达学习《自然资源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意见》,并做工作安排部署。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29次、局务会议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10次。
(2)开展干部职工专题学法活动。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普法安排部署,聚焦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宣传工作短板弱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精准发力,于2月28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收看《普法强基在行动》电视宣传活动节目。5月25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自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并做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结合我州目前开展的为期一年的“扫盲式”基层专项普法行动,着力提升普法工作中“谁来普、向谁普、普什么”的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引领社会治理的实效,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德宏、法治德宏。6月12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2023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题培训。7月18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了全州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培训暨竞赛活动,来自全州各县市的5支代表队共20多人参加了培训暨竞赛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和素质提升,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建党史知识、自然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性文件、不动产登记操作实务、窗口服务规范等内容。
(3)采取网上观看的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2023年10月23日上午,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网上观看旁听庭审,通过观看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时刻警钟长鸣,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用法的依据来武装头脑,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依法依规。
4.多渠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法治和诚信宣传教育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开展相应工作,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等重点节日,在单位大楼、走廊、会议室设置电子显示屏,大院内设置宣传栏等开展法治文化相应内容的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在职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州普法办组织的在线答题、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普法活动。在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专栏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强基”宣传海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解读新<行政复议法>的十大亮点》等普法内容。
5.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工作。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印发<法治德宏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印发<德宏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德宏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成立依法治州和依法治州暨“八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有关材料。6月5日,上报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的报告》;6月15日,上报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上半年依法治州开展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7日,上报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报告》;12月8日,上报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依法治州工作总结》。
(三)全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规范化
1.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建立和落实部门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2.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结合部门职责修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将自然资源规划、基准地价更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审批、重大行政处罚等纳入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实行集体会审决策。2023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持召开29次党组会、8次局务会讨论研究重大决策事项,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事项讨论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认真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32号)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实际,于2023年5月23日制定了《2023年度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规定在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
2.严格规范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建立和落实部门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23年,主持召开29次党组会、8次局务会讨论研究重大决策事项,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事项讨论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36份。2023年度我局未发现财政、审计监督存在重大问题。
3.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按照原制定的《德宏州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德宏州国土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有关要求,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之前,通过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
4.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关于征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关于征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正在修订。
5.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案卷评查等工作。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着力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作出重大决策前,首先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2023年2月22日制定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拟定实施监管抽查计划任务2项(测绘质量巡查、质量监督检查及地理信息安全检查)。8月30日,2项计划已完成监管抽查工作,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
(3)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上报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目录》《案卷评查意见表》,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早完成、出成效。9月7日,州司法局抽查评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3卷,评卷结果为:优秀2卷,合格1卷。
(4)完成“两法衔接”平台应用录入工作。根据《 关于加快完成“两法衔接”平台应用任务的通知 》(德政法〔2023〕35号)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截至2023年12月5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行政许可9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检查4次。其中,履行行政许可的9件和行政检查4次已全部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录入率为100%。
(5)认真开展执法证件考试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与执法考试培训,以点带面促进整体依法行政素质的提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我局报名参加考试9人(其中:1人到畹町联防所守边,1人到省自然资源厅参加会议),实际考试人员为7人,7人均通过考试,通过率为100%。另外,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中资格审核和证件管理不存在差错。
(6)抓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工作。认真执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复议答复与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2023年,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若有均由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单位负责人应诉率达到100%。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严格执行前期与州检察院联发《德宏州检察院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年,我局无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案件,无法院生效判决;无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收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1份,不存在未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予回复或不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治州委〔2021〕2号)要求,全力配合州司法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和报表。2023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共配合司法部门受理行政复议2件,均涉及陇川县,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现有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本系统行政执法范围广、数量大,任务繁重,对行政执法的数量和质量有影响。
二是学习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特别是结合部门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方面做得不够,公众参与保护环境、保护耕地、珍惜土地资源的责任和意识有待提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习、带头抓落实,迅速在全系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干部大会、周例会等,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2023年,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法律法规3次,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中学法3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普法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3年3月24日,组织学习德宏州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有关文件精神;6月2日,专题组织开展普法培训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普法文件精神、全文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7月21日,专题组织传达学习十一届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并做工作安排。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一是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3年,组织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建设及普法宣传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各环节,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工作,加强法治政治、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三是认真制定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州委、州政府和州委依法治州办的安排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德宏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德宏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按时向省自然资源厅、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报送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建立和落实部门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结合部门职责修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将自然资源规划、基准地价更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审批、重大行政处罚等纳入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实行集体会审决策。2023年,主持召开29次党组会、8次局务会讨论研究重大决策事项,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事项讨论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36份。四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我局制发文件36份,均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向社会公示《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用。二是强化“放管服”和“减证便民”。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于2023年2月22日制定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拟定实施监管抽查计划任务2项(测绘质量巡查、质量监督检查及地理信息安全检查)。8月30日,2项计划已完成监管抽查工作,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及《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四是高度重视并及时研究部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上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目录》《案卷评查意见表》。9月7日,州司法局抽查评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3卷,评卷结果为:优秀2卷,合格1卷。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一是督促班子贯彻落实依法行政。通过党组会、全系统职工大会、专题教育培训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全面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带领班子持续强化“一岗双责”履职尽责。认真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不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走正道、扬正气,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带领全局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自然资源政策。不断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切实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抓好全州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不断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四是推进部门层级加强监督监管。在落实耕地保护、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地灾防治、矿产资源管理、用地保障、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中,牢固树立“公正是法治生命线”的意识,依法依规执行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一是树牢法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牢固树立“公正是法治生命线”的意识,充分认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重要意义。二是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支持和全力保障司法机关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不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不存在为了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检察工作,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同时,将支持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然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本人担任组长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治州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法规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二是完善队伍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用地审批、违法案件集体讨论、行政许可公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法治队伍监督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及时回应和调查群众的投诉举报,主动接受群众对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队伍建设的监督。三是健全规范执法程序。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配置及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提升技能,转变作风。目前,我局执法监督科现有正式执法人员4人,法规科现有正式人员2人。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普法规划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带头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规划督查工作,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德宏州司法局 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3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的通知》(德普法办〔2023〕16号)要求,2023年8月30日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3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同时认真配合州普法办积极动员、推荐德宏州“八五”普法讲师团和“云小普”德宏州普法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工作。我局3位同志被推荐为“云小普”德宏州普法志愿服务队成员。三是认真开展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目标,以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日等为契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对依法治州、依法行政的认识;提高了公众参与保护环境,珍惜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为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牢思想认识基础。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思想统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实化、具体化、成果化。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二是在着力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调查研究法治建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办法,围绕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制定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法治建设的务实举措,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新局面,全力助推德宏“三个示范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上下功夫。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用好法律武器,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每次涉及重大决策问题,都必须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程序落实,并请法律顾问把把法治关,让法治思维成为思考习惯。自觉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有效提升治理水平,严防决策风险。
四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针对目前我局工作人员中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比率相对较低的情况,鼓励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与执法考试培训,以点带面促进整体依法行政素质的提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行政调解员和联络员队伍建设,为今后参与行政执法储备好人员。
五是在广泛组织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充分运用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介载体,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让法治理念真正融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头脑和精神,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促进自然资源各项法治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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