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型轮式车部队级修理技术规程及修理工艺编制技术协作招标公告第1包
某型轮式车部队级修理技术规程及修理工艺编制技术协作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某型轮式车部队级修理技术规程及修理工艺编制技术协作
2.项目编号:2023-JLZJZB-F4028
3.项目概况:
(1)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依据采购方提供的编写要求进行编制。
(2)提交的技术文件
①某型轮式车部队级修理技术规程(包括底盘系统分册、上装系统分册)详细要求、附录;
②某型轮式车部队级修理工艺(包括底盘系统分册、上装系统分册)流程工序卡片。
(3)内容要素
①技术规程详细要求
详细要求应包括修理范围、修理流程、修前检测、部组件拆卸、部组件修理、部组件安装、系统联调或检验试验、试车等要素。
②技术规程附录
附录应包括修理所用设备(工装、工具)及辅料明细、检验试验记录表、修理范围与换件要求、零件鉴定标准等内容。
③修理工艺工序卡片
修理工艺工序卡片应包括基本工序卡片(详见采购文件)、工艺装备配套明细卡片、器材辅料配套明细卡片等。
④修理工艺质量检验标准
修理质量检验标准应涵盖规定的技术活动,并具体体现为涉及修理质量检验活动所需的全部技术条件和要求,全部技术条件和要求应编入与其相关的工艺步骤中。
4.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6万元。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查阅营业执照或书面承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书面承诺)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书面承诺)
(五)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提供注册信息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装甲装备高等级修理承修资质(提供文件或修理合同复印件证明)。
三、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联系人:史老师(电话:010-********)
(四)采购文件发放条件: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电子扫描件1份,主要包括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军队单位可以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采购文件。
(五)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月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递交方式:由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评审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4年1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其他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老师
办公电话:010-********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老师
办公电话:010-********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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