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2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3-12-28 12:55
  • 信息来源: 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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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平湖市钟埭街道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迁改110kV建永1315线/共永1311线,新建线路同塔双回线路路径约4.083km,单回线路路径约0.2km,迁改110kV共钟1312线/建园1313线,新建同塔双回线路路径约0.6km,拆除现有110kV建永1315线/共永1311线路径约3.73km。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拟建线路跨越林木时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采取高跨设计,放线施工时仅对走廊范围内个别过高树木进行择伐,以尽量减少树木砍伐量;线路沿线为平原地区,塔基、电缆开挖时应做好临时支护,边坡采取挡土墙措施,施工后期完善整个塔基、电缆施工区的截排水系统,基坑开挖土石方用彩条布覆盖,减少土方堆置期间的水土流失,开挖区需及时进行回填,并复绿。牵张场、定向钻临时施工场地等施工临时用地尽量选择未利用地或荒地,牵张场地铺垫钢板,定向钻临时施工场地设泥浆池,牵张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牵张场钢板,并因地制宜按原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植被恢复和平整复垦。

下阶段设计应尽量优化基础类型和施工工艺,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结合与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关系、地形等实际情况设置临时隔声围挡措施;不进行夜间施工。

输电线路塔基、电缆开挖土石方临时堆土、施工场地裸露地表及各类物料应采用土工布覆盖维护;对塔基区、牵张场、电缆施工区等施工作业面及交通运输干线进行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水泥、石灰等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须进行密封包装或覆盖,车辆进出或邻近村庄时限制车速。

本工程架空线路采用一档跨越沿线地表水体,电缆线路采用定向钻钻越地表水体,不在水中(河道、水库常水位岸线内)立塔,邻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雨天施工;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输电线路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采用商购混凝,基本无混凝土拌和废水产生;电缆定向钻施工产生少量泥浆水,经衬砌泥浆池沉淀后自然蒸发,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系统处理。

工程优化线路路径走向以尽量避让居民房屋,利用现有线路走廊跨越或邻近居民房屋的,尽量优化杆塔类型和塔基位置,尽量增加导线与建筑物净空距离。拟建输电线路位于耕养区时,最小对地线高应≥6.0m;当线路位于公众曝露区时,最小对地线高应≥7.0m;当线路跨越或邻近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导线与建筑物最小距离应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2010)中相关要求,最小对地线高应满足表8.5-6中相应预测线高要求。按照要求设立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2

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工程

平湖市独山港路1号

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

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电压等级 110kV,采用110kV 双回电缆进线,本期主变规模 4×63MVA,主变户内分体式布置。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临时用地尽量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禁施工人员至非施工区域活动。

变电站施工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或清运,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在 48h 内能完成清运。2、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3、施工场地设立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4、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

变电站施工期打桩等产生的泥浆废水采用槽车直接运往政府指定点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中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工程用水,其它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外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和抛撒;同时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和夜间运输行车。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降低运行噪声。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以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实现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应运送至指定的处置场地处理处置。施工产生的泥浆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泥等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工程主变户内布置,配电装置户内布置。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和开关柜设备,所有设备和元件设计合理、安装精良、连接精密,尽量避免或减小电晕和火花放电。运行期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附近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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