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2024年度单个工程预算在10万元以下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2024年度单个工程预算在10万元以下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委托,就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2024年度单个工程预算在10万元以下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义乌市廿三里院区内。本工程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2024年度单个工程预算在10万元以下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主要为院区内工种较单一,单个工程预算在10万元以下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如日常临修、抢修、修补、小型装修改造工程等工作,总年度项目预算约为50万元,服务期1年,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3、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3.1资质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3.4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3.3.5根据金华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4、招标文件领取

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3日(09:30-11:3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前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5、报名时所需资料(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联系方式等。

6、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义乌市丹溪三区丹桂苑41幢一单元三楼开标室。

8、其他

1、本项目开标程序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代理机构将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表后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即可离开。监标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后三名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2、本公告发布范围: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

地 址:义乌市廿三里街道长宁路1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138*****481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市丹溪三区丹桂苑41幢一单元三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9*****9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工程预算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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