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水排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尾水排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连云港市污水管网管理中心的墟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已经连云港计经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100%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工程地点:起至墟沟污水处理厂东北角围墙外一米处,终止于刘圩闸下游15米(含过送盐水河、碱厂堆渣厂道路)。
3.本工程共含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标段号招标内容计划开竣工时 间监理总额
(约万)
1LKF********6-12墟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市政监理07-4-20~07-6-191.5

每个申请人可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投标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工程监理乙及以上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项目总监: 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5.其它条件:报名单位须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总监证书原件。
6.请申请人于2007年4月2日至4月6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到连云港万达造价事务所报名,报名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其它:
资格预审办法
墟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市政监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遵照以下原则执行: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3、总监执行 “连建管(2006)637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总监进行投标。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总监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4、资格预审执行连建招【2006】569号文。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预审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联系人:肖工
9.联系电话及传真 ****-**************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地址:新浦区苍梧路龙河大厦A座907室)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
2007-4-4 1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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