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枣强镇2023年-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强县枣强镇2023年-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QHS-2023-120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枣强县枣强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人地址 :枣强县建设北路14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玉兰 031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东段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庞晓伟 0318-*******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枣强镇2023年-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detail#
项目实施地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12-2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1-05
时刻说明:9:00-11:30-14: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0001-01-01 00:00
开标时间:2024-01-09 09:00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 (1)投标人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及网上报名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电话:**********。 (3)潜在投标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提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在使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或0318-*******。 (4)依据《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6)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本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投标截止时间:0001-01-01 00:0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QHS-2023-1202
项目名称: 枣强县枣强镇2023年-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枣强镇2023年-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detail#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 2024年01月05日, 9:00-11:3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9日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09日09点00分
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 (1)投标人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及网上报名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电话:**********。 (3)潜在投标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提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在使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或0318-*******。 (4)依据《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6)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枣强县枣强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枣强县建设北路144号
联系方式: 马玉兰 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东段
联系方式: 庞晓伟 0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晓伟
电 话: 0318-*******
地点: 截止时间: 时间: 地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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