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扒炉废料销售招标公告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扒炉废料销售招标公告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扒炉废料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书编号:XJXS2023-1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司就铁前车间1#高炉拆除时产生扒炉废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1、投标单位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2、投标单位投标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件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资质及授权等材料请随报价单一同提交,逾期或者未提交的单位,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在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交易业务的“黑名单”中。

二、领取标书时间。

请于2024年元月4日8时30分前到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部姚女士(电话:180*****884)处领取标书。

三、看货时间。

因扒炉废料还未扒出,货物实际情况以1#高炉炉内扒出的废料为准,无法看到实物,如需了解扒炉废料情况请与铁前车间联系,联系人:郑超,联系电话:139*****050。1#高炉目前已停炉,具体拆除与装运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于2024年元月4日10时00分前向我司交纳投标保证金¥*****元(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汇入单位: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列东三钢支行,账号:140*****196********,转账汇款时请备注:扒炉废料保证金,投标单位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我司在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当天,书面通知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在规定的期限内(5个工作日)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4、我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在投标书截标前不参与投标或撤回投标,自收到投标单位书面撤回通知当天,书面通知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在规定的期限内(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5、投标书截标后投标单位撤销投标书的,我司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

1、投标单位应于2024年元月4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书及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寄达或送达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部(电话:0598-*******),逾期递交的无效。开标时间:2024年元月4日10时00分。

2、在投标书截标前,投标单位可以补充、修改投标书,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投标单位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书,应当在截标前书面通知我司。

六、允许招标书的补充、修改。

我司可以对招标书进行补充、修改,对于补充、修改后的招标书应重新公布,并通知已递交投标书、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重新报价,投标书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七、中标单位应当自收到我司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与我司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中标单位与我司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需在2024年1月9日前以公司转账汇款方式将货款一次性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在提货完毕后由中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我司财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九、中标单位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后,应在有效期内提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货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取消中标单位今后参与我司的废旧物资回收经销资格,不可抗力除外。

十、中标单位在提货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不同类别物资掺混运装,一经发现我司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该车所载标的物过磅重量的5倍×该车货物基准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一、其他要求:

1、本招标书中的标的物均为已使用过的废料或经确认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废炉料,已丧失设计、制造时所要求达到的功能、性能和安全使用指标,已不具有安全使用价值。卖方对该批废旧物资的功能、性能和安全性方面均不提供保证,并不承担因性能、质量和安全方面存在问题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承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以及修理或更换责任)。

2、要求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如有疑问,在投标前提出,若开标后提出疑义,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废料中含有铅块由招标人回收,不在此出售范围内。

4、投标人必需在投标前确认所需物料,报价时需写明具体价格,模糊价则视为废标。

5、由开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最高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低于我司预期销售价格,可流标处理,未中标人恕不另行通知。

6、为了确保高炉拆除的安全,1#高炉内所有废料的拆除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拆除下来的扒炉废料装车及运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装车时间已招标人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另行商定。拆除下来的扒炉废料要求不落地,由投标人及时装车运走,投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报价无效。

7、中标人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与付款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将拆除下来的扒炉废料装车拉运走,中标人装车、拉运不及时,扣款5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如果情节严重,影响招标人施工进度,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取消中标人今后参与我司的废旧物资投标购买资格,不可抗力除外。

十二、请以人民币(含13%增值税)一次性报价,报价单附后。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纪委)0598-*******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福建三钢网交易公告(www.fjsg.com.cn)上发布。

招标单位: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小蕉一村

邮编:******

2023年12月28日

报价单

序号

物资名称

估算量

数量

计量方式

总价

含13%税率(元)

1

炉内残焦

30吨

总包

(说明:所有物料整批总包销售,其中含有铅块由招标人回收,不在此出售范围内。)

2

炉缸渣铁混合物

7吨

3

炉缸浇注料

125吨

4

炉底黏土砖等

30吨

合计

192吨

执行有效期: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31日

备注:①本报价单所列废料仅供参考,种类与数量以1#高炉炉内扒出废料为准,产品不能挑拣且需将场地清理干净。实际数量与估算量存在偏差,拆除下来的物料存在混料情况,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此因素对报价的影响。②由于现在无法看到废料实际情况,因此实际种类与数量无论是多余或少于上述估算量情况,投标人不得有异议,不得提出退货、退款。③由于我司电子系统限制,中标人结算开票时,标的物所含物料:炉内残焦、炉缸渣铁混合物、炉缸浇注料、炉底黏土砖等统称“废料”。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投标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扒炉废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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