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罪犯生活物资及日用品供应站物资招标公告
2016年罪犯生活物资及日用品供应站物资招标公告
河南省平原监狱2016年罪犯生活物资及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平原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DZBSG-2016-283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2016年罪犯生活物资及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交货地点:河南省平原监狱。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一标段:面粉(特二级粉)供货商4家;
二标段:大米(国标中级晚籼米)供货商4家;
三标段:食用油(一级大豆油)供货商4家;
四标段:生鲜肉(猪肉:三级脱骨、带皮白条)供货商4家;
五标段:日用品、生活品供货商5家。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5、供货周期:一年。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一标段需满足以下资格:
1)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成立1年以上,如投标人为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完善的配送售后服务;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产品生产商须达到日产4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2、二、三、五标段需满足以下资格:
1)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成立1年以上,如投标人为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授权书(五标段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完善的配送售后服务;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四标段需满足以下资格:
1)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成立1年以上,如投标人为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完善的配送售后服务;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生产企业动物检疫合格证和生猪屠宰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允许进行多品牌投标,每位投标人对同一标段只能投报一个品牌;
4、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投其中一个标段;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4月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六、报名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中原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
七、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报名时查验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18日9:0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会议室
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平原监狱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
2016年3月25日
标签: 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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