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应急、辐射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酒泉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应急、辐射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酒泉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应急、辐射专用设备)采购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 等文件要求,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对“酒泉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应急、辐射专用设备)”进行采购,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确定邀请甘肃盛世浩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甘肃极影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安全谷应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XZB2023-60号

二、采购内容:对酒泉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的应急、辐射专用设备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应急、辐射专用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1

便携式高灵敏度辐射测量仪

1.探测射线类型:X、γ(伽马);

2.探测器:CsL(TI);

3.灵敏度(662keV):每μSv/h为200cps;

4.能量范围:58keV–6MeV;

5.剂量率范围:10nSv/h-250μSv/h(1μR/h-25mR/h);

6.电池类型:2xAAA碱性或可充电NiMH。

3

2

卫星电话

1.显示:高对比度彩色屏幕;

2.接口:MicroUSB、音频插口、天线端口、蓝牙2.0;

3.耐久性:IP65、IK04;

4.温度:操作-20℃~+55℃,存储-20℃~+70℃(带电池),充电0℃~+45℃;

5.湿度:0~95%;

6.电池:不小于3.7V锂电池,通话时间≥8小时,待机时间≥160个小时;

7.卫星电话:2.4kbps语音编解码;

8.功能:跟踪、辅助按钮、电子罗盘(用于增强指向)、提示、分钟记录、天线收起时的来电提示、扬声器、蓝牙;

9.支持的语言:阿拉伯语、中文、英语、法语、日语、葡萄牙语、俄语、西班牙语。

4

3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1.连续工作时长≥10H、待机时间≥48H;

2.具有≥2.8英寸高清彩屏,亮度具有10级可调;

3.可存储不少于15万条报警记录;

4.防爆等级:≥CT4;

5.防护等级:≥TP67;

6.检测方式:自由扩散式。

1

4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

1.测速:V=KV/T+C(m/s);

2.旋桨回转直径:≥Ф125mm;

3.旋桨水力螺距b:≥200mm;

4.起转速度V0:≥0.03m/s;

5.测速范围:0.04-10.00 m/s。

1

5

应急救援包

国标应急包,按照GB/T*****-2018家用防灾应急包标准检测。

20

6

防腐蚀液护目镜

防化学,防冲击

70

7

过滤式防毒面具

全面型防毒、防尘

28

8

防尘半面罩

防尘

140

9

防毒半面罩

防毒

140

10

充气帐篷(双层)

1.尺寸:不小于4000mm*3000mm*2000mm;

2.军用折叠桌子1个,椅子2把。

3

11

望远镜

1.双筒变倍望远镜高清;

2.距离(8-15倍)

2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00,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供应商需提供响应采购公告内容的承诺(详见附件:承诺书格式)。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时间

上传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8日16时20分至2023年12月29日16时20分;

资质审核时间:2023年12月28日16时20分至2023年12月29日16时25分;

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9日16时30分至2023年12月29日18时30分。

七、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包括货物采购、运输、交货验收、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3.供应商对投标产品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4.投标人在平台竞价完成后,将纸质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等资格证明资料和报价明细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递交至代理公司。投标人的报价明细表内须分别列出货物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单价等内容。

5.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2000.00,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等工作。

九、质保期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项目验收后合格资料出具之日起,提供1年质保服务;质保期内用户正常使用引发的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免费维修直至更换;质保期外用户正常使用引发的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免费维修或更换,只收取材料的成本价,材料的价格不能超过同期市场价格。

十、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联 系 人:蔡奥

电 话:0937-*******

代理机构: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联 系 人:李英文

电 话:0937-*******

附件:承诺书格式

2023年12月28日

标签: 生态环境 监管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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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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