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北车辆段南院、北院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公告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北车辆段南院、北院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北车辆段南院、北院垃圾清运(项目名称)招标人王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生产用杂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郑州北车辆段南院、北院垃圾清运(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南院和第三单身宿舍垃圾、北院垃圾、南院和北院食堂餐厨垃圾清运服务。
3.其他说明为了高效清运垃圾,为广大职工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及时消灭消防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将生产生活绿化垃圾清运工作(不包括建筑装修垃圾)对外承包。
(1).郑州北车辆段南院定点垃圾场,储存机关办公楼、5T检测车间、车轮车间等产生的日常生产生活垃圾、绿化垃圾,每周产生垃圾17方左右;每周最少清运一次,每次清运干净,每月底必须彻底把垃圾场垃圾清运干净。第三单身宿舍设置垃圾桶两个,储存单身宿舍产生日常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每次清运干净。
(2).郑州北车辆段北院定点垃圾场,储存修车车间、修配车间等产生的日常生产生活垃圾、绿化垃圾,每周产生垃圾23方左右;每周最少清运一次,每次清运干净,每月底必须彻底把垃圾场垃圾清运干净。
(3).郑州北车辆段南院、北院食堂餐厨垃圾,每天清运一次,每次清运干净。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当月按时清运完毕垃圾,如遇垃圾量大时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清运,如有拖延或清运不干净拒付当月费用。
4.要求服务时间及地点
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在郑州北车辆段南院、北院各点垃圾场清运垃圾,至合同履行期满。
5.验收
每星期由郑州北车辆段后勤服务车间专职人员和中标方按合同有关要求,检查垃圾清运情况,如有垃圾清运不彻底,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6.服务保证
中标方每月保证生产、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及时清运,不堆积,周围地面及段内道路要清扫干净,违反以上要求扣除当月垃圾清运费1000元。如在装卸过程中垃圾池及周围物品被破坏,须照价赔偿。在工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交通事故、物件损坏、伤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责任由中标方全部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索赔。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并具有招标清洁服务能力的企业,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必须具备郑州市政府颁发的垃圾清运资质,符合郑州市政府关于垃圾清运的各项规定。
(3)具有垃圾清理、清运经营范围(保洁服务不包含在内)。
(4)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
(5)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至少两家单位的垃圾清运经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 月 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郑州北车辆段四楼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熊工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26号郑州北车辆段办公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371-********
传 真: 0371-********
电子邮件: hyangw@sohu.com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北车辆段
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标签: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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