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学生宿舍及维修招标公告

海螺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学生宿舍及维修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简发改发[2015]310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简发改比选备案[2016]第1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简阳市海螺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项目名称海螺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学生宿舍及维修校舍项目
建设地点简阳市海螺乡万年街121号。
实施时间18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新建学生宿舍800平方米及维修校舍。
建设资金中央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海螺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学生宿舍及维修校舍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要求近三年(2012年至今)已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②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在购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③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银行回单及企业基本帐户许可证复印件直接送达或传真至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说明:开户银行备注栏写明XX项目比选保证金,传真号***-********)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03月2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03月30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行
账 号:5100 1687 4080 5150 712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一次性报价146.65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6年03月31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简阳市海螺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地 址:简阳市海螺乡场镇万年街1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2016年03月25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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