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心肺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人工心肺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厦门市第三医院委托,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ZTH[GK]*******、人工心肺机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人工心肺机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人工心肺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30,000.00元
采购包1(人工心肺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2,2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2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体外循环设备 | 人工心肺机 | 1(套) | 是 | ECMO是体外循环(CPB)技术范围的扩大和延伸,ECMO可对需要外来辅助的呼吸和(或)循环功能不全的重危患者进行有效的呼吸循环支持。ECMO适应症因其强大的心肺替代功能并且操作简单而非常广泛。由于ECMO的出现使许多危重症的抢救成功率明显上升,如ARDS、心跳呼吸骤停等。ECMO作为一种新的生命支持技术,为抢救和治疗急危重病患者赢得时间和空间,提高了抢救成功率,日益成为当今危重病患者主要的救治措施之一。 也可随时充分的适应新生儿呼吸功能衰竭、重症产妇、烈性传染病、自然灾害性事故等公共卫生应急危机事件的救治任务。 | 2,23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取消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条款。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的有效复印件。;(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及供应商是否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
进口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时间: 2023-12-28 至 2024-01-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4-01-19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3、本项目收标窗口信息详见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名称:厦门市第三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阳翟二路2号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 8层F 、A、B单元
联系方式:0592-*******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电话:05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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