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安陆市木梓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筑、市政道路、环境整治二期2022年度安陆市木梓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筑、市政道路、环境整治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年度安陆市木梓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筑、市政道路、环境整治二期2022年度安陆市木梓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筑、市政道路、环境整治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安陆市木梓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筑、市政道路、环境整治)二期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2]40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涢盛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社会资本):100.0%招标人为安陆涢盛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木梓乡东山村、建新村、雷贩村、方河村、王河村、向店村。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整治。安置区建设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预算编制、驻场服务及相关设计服务,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临时工程、其他建筑工程等以及项目管理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18 合同估算价:*****.05万元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0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约266.05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设计: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⑵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具备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人员要求:⑴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⑵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⑶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⑷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投资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EPC或施工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上述业绩相关证明文件不齐全不予认定(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投标人拟派的上述不得为挂靠人员,须提供2023年度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7.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实施招投标。定标办法为票决定标法(票决计分法)。 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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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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