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某部无人超市运营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包头某部无人超市运营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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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包头某部无人超市运营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JWNMBT--F100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某部无人超市运营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包头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提供日常所需商品销售服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日用百货、食品和办公用品等,
不得出售违禁物品,不得提供违反安全管理的超范围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某部无人超市运营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包头某部无人超市运营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
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
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mgzszb@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
业园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
业园5楼)
七、其他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己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项目名称:包头某部无人超市运营入围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WNMBT-F1003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1
服务名称:无人超市运营入围项目
服务要求:提供日常所需商品销售服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日用百货、食品和办公用品等,
不得出售违禁物品,不得提供违反安全管理的超范围服务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本项目为入围项目,无预算金额:
※3.投标下浮率:不低于5%(不含本数):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投标下浮率执行。
其他说明:(1)投标人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开设无人超市(服务供应方通过加装无线射频辨
识及电子支付技术,达到智能无人售货条件)。
(2)供应商需在指定地点安装无人售货机,根据售卖实际情况及时补充货物,确保招标人
实际需求。
(3)招标人提供经营所必要的场地和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保障,内部装修及经营所需器材等
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暖、经营场所及设
施维修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胸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

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2
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小微企业及个体经商户参与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
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至1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
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市计报告(2020年、2021年、2022年):
8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9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10,非小微企业及个体经商户承诺函,详见格式。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慝: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
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
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
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mg2szb@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5日13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4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
产业园5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
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14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
产业园5楼.
※八、现场踏拗(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一)现场踏物时间:
(二)踏期地点: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
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
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年月日时至时,联系人:
,电
话: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
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2bgB.nmgztb.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www.chinabidding..com.cn)、支队强军网(http/18.4.28.113)上发布。
十一、采胸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爽明烜
联系电话:0471-5223626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采购单位:包头某部
联系人:毛先生
办公电话:0472-5953036
移动电话:/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先生
办公电话:
0472-5953010
移动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某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某部
地址:/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472-59530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
联系人窦明帼

话:0471-5223626
电子邮件:nmgzs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2:
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参加(单位名称)的(项且名称)采购
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招标人政策要求的中型及以上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包头某部无人超市运营入围项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非小微企业及个体经商户: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标签: 运营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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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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