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路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部分路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城区部分路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陇发改发【2015】4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西县给排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2011-2012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陇西县给排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陇西县城区部分路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改造建设城区污水DN400-DN300钢带增强型聚乙烯螺旋波纹管5.01公里,主要改造新街、东城路、园艺农贸市场等7条道路的污水管道,同时设置井径1米的污水检查井125座,砌筑安装隔油池两座,概算投资:585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资金来源: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2011-2012以奖代补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到位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新街、东城路、乔家街、文峰交通路、文峰小康村、定天东路、农贸市场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28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27日,工期15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监理标段:
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省外建筑企业需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五)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五、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网站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六、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3月30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不得少于5天)。
(三)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第一开标厅)。
(二)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单位盖章、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三)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递交一份投标证件清单登记表(盖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清单登记表现场核对证件并由各方代表签字确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电子汇划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未到账的,核查原因,投标单位重新缴纳,再次对账。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给排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建中 联系人:王凌峰
电 话: 186*****738 电 话:152*****939
监督单位: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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