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沛县看守所信息系统改造采购公告[项目

沛沛县看守所信息系统改造采购公告[项目

沛县看守所信息系统改造(项目编号:JSZC-******-PXZX-X2023-0043)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平台登录后获取加密版询价文件,并于开标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PXZX-X2023-0043

项目名称:沛县看守所信息系统改造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 万元

最高限价:49 万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醒:公告期内,所有供应商在“苏采云”平台皆需完成报名操作并下载加密采购文件。

此次项目为“不见面”远程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做好系统调试、CA锁的办理使用等标前准备工作,无需前来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场地参与开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二)询价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5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加密采购文件。

特别说明:“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询价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北京时间9:30 ;

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的“不见面”开标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2、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jyxx/tradeInfonew.html)更正公告(县区)栏,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询价

终止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七、询问和质疑

1、根据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沛县公安局(机关)(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沛县公安局(机关)(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沛县公安局(机关)(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沛县公安局(机关)(采购人)依法处理。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沛县公安局(机关)

联系人:刘磊

联系方式:136*****886

地 址:沛县沛公路8号

八、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沛县公安局(机关)

地 址:沛县沛公路8号

联系人:刘磊

联系方式:136*****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16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利君

联系方式: 0516-********

标签: 信息系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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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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