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电脑角膜验光仪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2、招标设备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3、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4、需提供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SFDA)的复印件,并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将完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4年第650号令)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5、供应商在报价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脑角膜验光仪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16-10064)
3、预算编号:02-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脑角膜验光仪 数量:1套项目预算:11万元人民币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11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1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03-2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3-2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04-06 11: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6-04-06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3室
2、询价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书面响应文件正本1分,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