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桐城市部分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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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桐城市部分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市水利局组织力量,已完成我市境内牯牛背水库等65座中小型水库、包墩闸、钟湾闸及龙眠河城区段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2023年12月 20日,市水利局报送了《关于桐城市部分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批复公告相关事项的请示》(桐水利字〔2023〕8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水利局报送的牯牛背水库等65座中小型水库、包墩闸、钟湾闸及龙眠河城区段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上述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详细成果见附件。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水利部门要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各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资规、住建、农业农村、林业、文旅体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的相关工作。

附件:1.桐城市部分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2.桐城市部分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桐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桐城市部分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标准.docx

附件2 桐城市水利工程成果表.xlsx

标签: 水利工程管理 保护范围划定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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