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1-02 至 2024-01-08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高勇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69,600.00
最高限价(元):3,369,6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包组编号:001包

(一)服务内容概述及要求

安保队伍总人数108人,其中保安队长1人,连山院区保安员60人,化工院区保安员34人,传染院区保安员7人,传染院区消控员6人。

医院保安岗位实行委托式管理,保安公司须按医院要求做好日常保安排班、巡逻、工作日志、服务质量自查管理,因特发或指令性任务需要,医院有权临时进行保安员岗位调整,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的范围内增减保安员数量,每个保安员增减的服务费用按合同岗位报价计算(同时通知保安公司驻医院负责人)。

医院岗位24小时工作制,保安公司应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及岗位性质进行合理人员调配。

医院保卫科负责核实每日保安员到岗人员,审核考勤,负责保安员院内岗位安排和调动,负责保安员日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考核,对违反医院管理要求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严重的可责令更换。

(二)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1.保安队长:男,45周岁以内,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成人教育),有2年以上保安从业经验,公安法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退转军人者优选。

2.保安员要求: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含成人教育)。身高不低于170cm,年龄不超过53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到55周岁,但不得超过此单项目总人数的10%)。

3.消控员要求:男,50周岁以内,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成人教育),有从业经验、本科学历、退转军人者优选。持消防设施监控操作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4.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医院各类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5.通过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经授权的单位组织的考试、审查合格,取得保安员证。

6.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品行良好,无犯罪前科、社会劣迹和不良嗜好,部队转业、复员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工作责任心强。

7.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观察及应对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及家属要以礼相待。

8.保安队伍应保证所管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失火、失盗、破坏、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为医院提供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对院区任何安全隐患,都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9.负责院区治安工作,同时兼顾院区消防:保安员要经常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对医院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实际技能的操作,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配合各院区消防员进行人员疏散等工作。

10.负责医院的防盗:24小时监控,定时巡查(每天巡查不得少于5次),重点监控门诊区域、出入院处、病房、药库、职工、学生宿舍及其他公共区域。要求巡逻保安能够使用手机登录APP进行巡逻点位打卡。

11.负责医院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医患纠纷,保安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独立并有效制止在工作区域烧纸、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在上述工作行为中,如出现法律纠纷或酿成治安事件,由保安公司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与医院无关。

12.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医院的干扰,特别是对医托、盗窃分子的打击。

13.负责院区安检工作,遵守安全保密守则,有效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各项排查。

14.负责院区一键报警系统报警接收及出警和入侵报警布防撤防工作。熟练操作安检机、手持金属探测器、手持液体检测仪、台式液体检测仪等安检设备,能够熟练使用对讲机、记录仪、防爆毯、灭火毯、齐眉棍、盾牌、钢叉等安防用具。

15.保安员应服从医院及保安公司的双重管理。保安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保卫科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医院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并按奖惩制度对保安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保安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医院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保安员,对公司业绩进行考核,对保安公司以适当处罚。

16.保安公司必须具有保安服务的实际经验;拥有素质良好的保安队伍,有一套完整的医院保安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

17.保安员食宿、服装、安防器材(武装带、对讲机、警用记录仪等)由保安公司自理。

18.保安公司不按照合约规定工作,不符合医院要求,医院有权提出异议直至终止合同。

(三)服务人员职业规范及稳定性要求

1.着装规范:保安员在执勤时必须按季节要求和规定穿着制式服装,着装时要佩带帽徽、领花、肩章、领带、扎腰带,穿皮鞋或与服装样式相衬的便鞋,不得穿凉鞋和拖鞋,更不得赤脚。不得将制服和便服或冬夏服混穿。应佩戴防卫器械执勤,防卫器械应系在腰带上,不得隐藏在衣服内,不得随意摆弄防卫器械。选派到服务地点的保安员要遵守采购人服务行为规范,保持衣着整洁,言谈举止大方,服务文明热情,维护采购人的信誉,不得有任何损害采购人的言行。

2.培训要求:保安员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与在岗持续培训。保安员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由保安公司负责,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保安员进行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提交一份完整的详细资料归档备案。对不符合要求或培训不合格的保安员,不能使用。

3.劳动关系管理:保安公司应按国家规定与保安员建立劳动关系,签署劳动合同、支付薪酬、缴纳社保、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等。所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及劳务聘用纠纷与采购人无关。项目服务期间,保安公司选派的保安员,如不符合资格、素质及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方更换人员。保安员如出现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等要求的,保安公司应立即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安保服务费:平均每人每月2600元人民币,按照实际到岗人数和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次月支付上月的保安服务费用,保安公司应提供正规发票,税额由保安公司自理。保安公司应根据岗位要求及安保队伍实际工作情况和性质对服务费进行合规合法合理二次分配,甲方不予参与。每年预算金额:3,369,600.00元。

5.服务地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所属范围。

6.服务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91,200.00
最高限价(元):1,591,2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包组编号:002包

(一)服务内容概述及要求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安保队伍总人数51人。

医院保安岗位实行委托式管理,保安公司须按医院要求做好日常保安排班、巡逻、工作日志、服务质量自查管理,因特发或指令性任务需要,医院有权临时进行保安员岗位调整,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的范围内增减保安员数量,每个保安员增减的服务费用按合同岗位报价计算(同时通知保安公司驻医院负责人)。

医院岗位24小时工作制,保安公司应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及岗位性质进行合理人员调配。

医院保卫科负责核实每日保安员到岗人员,审核考勤,负责保安员院内岗位安排和调动,负责保安日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考核,对违反医院管理要求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严重的可责令更换。

(二)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1.保安员要求: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含成人教育)。身高不低于170cm,年龄不超过53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到55周岁,但不得超过此单项目总人数的10%)。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医院各类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通过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经授权的单位组织的考试、审查合格,取得保安员证。

4.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品行良好,无犯罪前科、社会劣迹和不良嗜好,部队转业、复员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工作责任心强。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观察及应对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及家属要以礼相待。

6.保安队伍应保证所管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失火、失盗、破坏、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为医院提供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对院区任何安全隐患,都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7.负责院区治安工作,同时兼顾院区消防:保安员要经常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对医院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实际技能的操作,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配合各院区消防员进行人员疏散等工作。

8.负责医院的防盗:24小时监控,定时巡查(每天巡查不得少于5次),重点监控门诊区域、出入院处、病房、药库、职工、学生宿舍及其他公共区域。要求巡逻保安员能够使用手机登录APP进行巡逻点位打卡。

9.负责医院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医患纠纷,保安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独立并有效制止在工作区域烧纸、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在上述工作行为中,如出现法律纠纷或酿成治安事件,由保安公司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与医院无关。

10.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医院的干扰,特别是对医托、盗窃分子的打击。

11.负责院区安检工作,遵守安全保密守则,有效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各项排查。

12.负责院区一键报警系统报警接收及出警和入侵报警布防撤防工作。熟练操作安检机、手持金属探测器、手持液体检测仪、台式液体检测仪等安检设备,能够熟练使用对讲机、记录仪、防爆毯、灭火毯、齐眉棍、盾牌、钢叉等安防用具。

13.保安员应服从医院及保安公司的双重管理。保安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保卫科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医院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并按奖惩制度对保安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保安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医院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保安员,对公司业绩进行考核,对保安公司以适当处罚。

14.保安公司必须具有保安服务的实际经验;拥有素质良好的保安队伍,有一套完整的医院保安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

15.保安员食宿、服装、安防器材(武装带、对讲机、警用记录仪等)由保安公司自理。

16.保安公司不按照合约规定工作,不符合医院要求,医院有权提出异议直至终止合同。

(三)服务人员职业规范及稳定性要求

1.着装规范:保安员在执勤时必须按季节要求和规定穿着制式服装,着装时要佩带帽徽、领花、肩章、领带、扎腰带,穿皮鞋或与服装样式相衬的便鞋,不得穿凉鞋和拖鞋,更不得赤脚。不得将制服和便服或冬夏服混穿。应佩戴防卫器械执勤,防卫器械应系在腰带上,不得隐藏在衣服内,不得随意摆弄防卫器械。选派到服务地点的保安员要遵守采购人服务行为规范,保持衣着整洁,言谈举止大方,服务文明热情,维护采购人的信誉,不得有任何损害采购人的言行。

2.培训要求:保安员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与在岗持续培训。保安员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由保安公司负责,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保安员进行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提交一份完整的详细资料归档备案。对不符合要求或培训不合格的保安员,不能使用。

3.劳动关系管理:保安公司应按国家规定与保安员建立劳动关系,签署劳动合同、支付薪酬、缴纳社保、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等。所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及劳务聘用纠纷与采购人无关。项目服务期间,保安公司选派的保安员,如不符合资格、素质及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方更换人员。保安员如出现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等要求的,保安公司应立即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预算:平均每人每月2600元人民币,按照实际到岗人数和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次月支付上月的保安服务费用,保安公司应提供正规发票,税额由保安公司自理。保安公司应根据岗位要求及安保队伍实际工作情况和性质对服务费进行合规合法合理二次分配,甲方不予参与。每年总预算金额:1,591,200.00元。

5.服务地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所属范围。

6.服务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十五号
联系方式: 王振清、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 0429-**************
邮箱地址: hldjyzx@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勇
电 话: 0429-**************

标签: 安保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