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平阳县教育系统财务与基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平阳县教育系统财务与基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平阳县教育系统财务与基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2.先进个人:全县教育系统基建和财务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财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财务机构健全,人员结构合理,专职财务人员配备到位,办公设施配置齐全,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能在夯实现有财务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在促进单位加强会计核算、推进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财务工作成效突出。

2.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部门预决算编制认真及时,预算执行严格有效,内控管理健全完善,会计工作规范有序。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财政监督、审计检查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财务人员树立科学的财务理念,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廉洁理财;具有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纪律严明、团结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财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掌握国家财经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努力学习财经法规、会计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爱岗敬业、视野开阔,在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依法理财;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素质综合、能力过硬,出色完成各项财务工作任务;为人正派,廉洁奉公,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基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基建工作队伍健全,分工明确,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精神,能够积极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各项建筑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能正确掌握和运用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安全监督工作措施得力,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并能得到有效实施,成效明显。

3.本年度在其管理的权限范围内未发生过工程建设事故。

(四)基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学习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主动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重视安全生产,严格工程管理,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建筑安全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及时协调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本人负责的建设工程项目进展顺利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三、评选办法

各学区、直属校按县教育局分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做好推荐工作(详见附件1)。县教育局组织成立联评小组,对申报单位和推荐对象进行评审。

四、评选要求

(一)被推荐的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要对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求,填报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详见附件2、3)。

(二)各学区、直属校将申报材料汇总后(详见附件4),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局计财科(县教育局223室),电子稿发送邮箱:*******@qq.com。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陈仰力;联系电话:135*****962******(教育网)。

附件:1.2023年平阳县教育系统财务与基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平阳县教育系统财务与基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23年平阳县教育系统财务与基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2023年度平阳县教育系统财务与基建工作先进申报推荐汇总表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平阳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2023〕503号关于开展2023年平阳县教育系统财务与基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标签: 教育系统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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