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医共体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相关基层医疗机构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电话询价采购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医共体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相关基层医疗机构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电话询价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基层医疗机构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乐山市市中区医共体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相关基层医疗机构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电话询价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医共体相关基层医疗机构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SZQYGT-*******
3、项目预算:预算总价为*****元,预算单价详见“6、项目采购要求”;
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等);
5、成交标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数量在三家及以上且报价不超过预算价(即各预算单价和预算总价),以最终报价为依据,最终报价最低者成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质量或货物配置高低及售后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6、项目采购要求:
6.1 采购数量及规格、技术参数要求
6.2商务要求:
6.2.1 报价总价应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
6.2.2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壹年,从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和维修服务。
6.2.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成交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本次采购项目是多家医疗机构共同采购,成交人需按本项目合同列示的单位名称、采购数量和金额开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统一向成交人支付货款。
6.2.4供应商若因自身原因无法签订合同(即放弃成交)或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按照本次采购要求履行所有投标承诺视为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进入医院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本院任何采购活动。
注:1、以上项目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不予参加报价,并在合同中约定;其余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2、以上项目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请在报名时与报名资料一起提交。7、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三家及以上;邀请方式:在乐山市市中区医共体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健康知识宣传专题上发布公告(乐山新闻网)(http://www.leshan.cn/html/index/index_FDB3CC29CC804DB1.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本项目若有补遗或更正公告会在乐山市市中区医共体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健康知识宣传专题上发布,请参加电话询价的供应商随时关注;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
9、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17:00时前将以上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如下表)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发送至邮箱:**********@qq.com,注意邮件标题为投标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同时通过该公告下方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处自行下载该项目采购规定的文件模板。如未在规定时间将上述资料发送至该邮箱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10、本项目电话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截止本项目报名时间,报名有效供应商满足至少三家时,于2024年1月5日14:30时按照医院采购流程组织院内评审专家在纪检监督下进行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注意本项目报价次数只有1次即报价函的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函的格式于电话询价时通过邮件发送给各有效报名供应商,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要求返回报价单,如未在规定时间将报价单按要求返回的,视为放弃本次电话询价采购。
11、采购结果公告:评审专家根据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授权谈判评审确认成交供应商,采管科于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市中区医共体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健康知识宣传专题(乐山新闻网)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12、采购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3-*******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456
13、文件模板下载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和投标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模板)
(编辑:夏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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