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2016年第五批
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2016年第五批
[0]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2016年第五批居配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TS********1682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2016年第五批居配工程 | ||||||||||||||||||||||||||||||||||||||||||||||||||||||||||||||||||||||||||||||||||||||||||||||||||||||||||||||||||||||
标段编号 | NTS****************07;NTS****************08;NTS****************06;NTS****************09;NTS****************10; | 标段名称 | 二标段:曙光佳苑小区20KV配网总承包工程;三标段:星湖湾二期20KV配网总承包工程;一标段:星湖天地小区20KV配网工程总承包工程;四标段:黎明佳苑小区20KV配网总承包工程安装部分;五标段:黎明佳苑小区20KV配网总承包工程土建部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3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4月20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2016年第五批居配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招标人名称)的 第五批居配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建设规模:一标段:274万;二标段156万; 三标段:198万;四标段:201万;五标段193万。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详见图纸清单,本次招标工程共分5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 独立法人资格 和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机电工程(NTS****************10标段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名,上述人员必须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江苏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包含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0)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11)本工程所有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并签到。若项目负责人未到开标现场或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时,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6年 4月20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资料费用,无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255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4月20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后有关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招标控制价的内容将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的网上招投标系统陆续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评标办法:不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详见附件1. 十、代理机构:本工程由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附件1 (不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投标单位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本工程共分5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以中取一个标段。本工程的开评标先后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依次开标(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已在前面标段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商务标的评审。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注: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必须以同步诚信库数据为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三、商务标评标(10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以下两种方法中,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本项目仅抽取一次商务标评审方法及方法中系数数值作为该项5个标段商务标评审方法。) 方法一: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2、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3、A值、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的确定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的确定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0.95、0.96、0.97、0.98四个数值中随机抽取。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95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5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分,下浮1%扣0.5分, (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5、投标人注册地得分(5分) 投标人为南通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为在南通地区注册分公司,得5分,不具备不得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将这部分材料上传于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里,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评委无法确认的一切后果。 6、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计算各投标人报价得分及注册地得分之和,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2、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3、A值、B值,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K1的确定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0.95、0.96、0.97、0.98四个数值中随机抽取。 Q1的确定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0.5、0.55、0.6、0.65、0.7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Q2=1-Q1 K2取值为0.95。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5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分,下浮1%扣0.5分, (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5、投标人注册地得分(5分) 投标人为南通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为在南通地区注册分公司,得5分,不具备不得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将这部分材料上传于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里,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评委无法确认的一切后果。 6、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计算各投标人报价得分及注册地得分之和,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最高得分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如中标候选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情况的,则招标人重新招标。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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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2016年第五批居配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招标人名称)的 第五批居配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建设规模:一标段:274万;二标段156万; 三标段:198万;四标段:201万;五标段193万。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详见图纸清单,本次招标工程共分5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 独立法人资格 和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机电工程(NTS****************10标段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名,上述人员必须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江苏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包含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0)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11)本工程所有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并签到。若项目负责人未到开标现场或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时,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6年 4月20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资料费用,无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255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4月20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后有关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招标控制价的内容将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的网上招投标系统陆续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评标办法:不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详见附件1. 十、代理机构:本工程由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附件1 (不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投标单位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本工程共分5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以中取一个标段。本工程的开评标先后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依次开标(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已在前面标段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商务标的评审。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注: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必须以同步诚信库数据为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三、商务标评标(10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以下两种方法中,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本项目仅抽取一次商务标评审方法及方法中系数数值作为该项5个标段商务标评审方法。) 方法一: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2、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3、A值、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的确定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的确定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0.95、0.96、0.97、0.98四个数值中随机抽取。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95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5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分,下浮1%扣0.5分, (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5、投标人注册地得分(5分) 投标人为南通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为在南通地区注册分公司,得5分,不具备不得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将这部分材料上传于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里,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评委无法确认的一切后果。 6、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计算各投标人报价得分及注册地得分之和,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2、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3、A值、B值,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K1的确定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0.95、0.96、0.97、0.98四个数值中随机抽取。 Q1的确定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0.5、0.55、0.6、0.65、0.7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Q2=1-Q1 K2取值为0.95。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5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分,下浮1%扣0.5分, (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5、投标人注册地得分(5分) 投标人为南通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为在南通地区注册分公司,得5分,不具备不得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将这部分材料上传于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里,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评委无法确认的一切后果。 6、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计算各投标人报价得分及注册地得分之和,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最高得分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如中标候选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情况的,则招标人重新招标。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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