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核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放射性物品检测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放射性物品检测技术服务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
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ZXGY-FW-GKZB-23-0035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放射性物品检测技术服务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为了及早发现和获取可能发生污染与危害的征兆,确保中核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疆供应链)的生产安全运行,防止生产过程对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避免对工作人员
造成不必要的危害,现须开展中核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放射性物品检测技术服务采购的招标
工作。
2.4 招标范围
(1)放射性物品公路、铁路运输辐射检测技术服务,主要负责阿拉山口口岸、阿拉山口
保税库(一期、二期)进出口的八氧化三铀相关产品从口岸/保税库到工厂间全流程检测服务,
包含集装箱、容器、车辆等海关、铁路及外方要求的检测。预计每年需要检测天然铀集装箱
120 箱(62 车,1600 吨);哈芯块产品每年预计 36 箱;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2)负责天然铀进入阿拉山口保税库(一期、二期)后,对产品桶的表面粘污进行监测,
预计 4000 桶/年。负责日常、半月监测,按照环评要求,对值班室、库区、制样间等区域进
行表面沾污及剂量率进行监测 22 次/年,5 月、11 月分别出具一次正式报告,其他仅做数据
记录留存。以及其他临时需要监测的任务。
(3)每半年对乌鲁木齐东站 A 库(1800m²)及库房周界进行辐射防护监测,每年共计 2
次,并半年出具一次检测报告。
(4)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及辐射防护要求,以任务通知单对运输车辆、
重箱、空箱进行辐射水平和表面污染水平监测,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辐射防护监测报告;
确保满足运输要求;
(5)负责完成进口哈芯块(六氟化铀)到货监测代理服务工作;
(6)协助新疆供应链完善其他辐射防护工作。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合同条
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2.5 项目地点
主要为新疆阿拉山口口岸、阿拉山口保税库、乌鲁木齐东站 A 库、甘肃嘉峪关和湖南衡
阳。如采购人有其他需要,供应商需提供其它地点的辐射检测服务。
2.6 服务期限
三年。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检测规定,每次检测出具中文检测报告(一式 2 份),
空箱检测文件还需出具英文检测报告,并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负责;每次检
测任务均需由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检测完成后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出具时
间均为现场出具。监测标准符合《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资质(许可使用标志 CMA),资质认可项目中包含
γ 辐射剂量率、αβ 表面污染测量项目,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及附表扫描件);具备与
本项目要求相适应的检(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自拟格式的承诺书);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现象
(提供自拟格式的承诺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企业信
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查询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5)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至少具有 5 名从事辐射防护监测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具有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 1:售价:200.00 元整,售
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
开户单位: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300161520805000721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1 时 00 分—2024 年 1 月 5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4.3 招 标 文 件 发 售 方 式 : 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
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
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
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 261 号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金华路 118 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89331082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261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11-85912657/19358280424
电子邮件:hsyzbb@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刘先生
电话: 0311-85912657
电子邮件: hsyzbb@163.com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投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标书款缴费回执、投标确认回执、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领取
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以上几个文件需扫描为 1 个连续的 PDF 文件在点击项目报名时作
为附件上传,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报名文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即可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
限;不符合要求的,请投标人修改后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syzbb@163.com)。上述附件
格式下载路径:网站首页-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搜索本项目名称,公告页面最下方可下载本项
目招标公告附件。
9.2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届时将通过腾讯会议 APP 进行视频开标,会议 ID:501-
221-647。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视频会议。投标文件纸质版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邮寄至(须为顺丰快递)或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收件人信息详见“第
一章 招标公告”第 7 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
受理投标。
9.3 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不
一致时,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核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