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区土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对原达孜区人民法院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注销,该宗地位于东(区政府围墙)、西(镇江西路2.7米)、南(原农牧局宿舍)、北(距镇江路4米)。宗地编号为2004-130号,宗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利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相关权利人对收回土地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到达孜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次珍
联系方式:0891-*******
??????????????????拉萨市达孜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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