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司环境污染源监测与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16年公司环境污染源监测与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WOPC-*******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概况:对公司所辖输油、输气管线沿途各非无人站的输油、输气站场;维、抢修中心(队)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浓度、环境空气质量和地下水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价,对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进行统计分析,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合规性评价。2、实施地点:途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境内公司所辖站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检测站点及项目统计表。3、计划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 年12月15日前出具2016年公司环境污染源监测与评估报告及相关检测报告。 对公司所辖输油、输气管线沿途各非无人站的输油、输气站场;维、抢修中心(队)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浓度、环境空气质量和地下水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价,对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进行统计分析,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合规性评价。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法人资格、服务能力达到标准如下:3、投标人应具备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检测技术要求中需检测项目的能力;4、投标人应具备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备检测技术要求中需检测项目的能力;5、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垫资能力,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3-27 10: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3-31 19:00:00.0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酒店8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资料齐全为合格的投标人。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4-19 16: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中国石油乌鲁木齐大厦24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___4___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 |||||||||||||||||||||||
招标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