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务用房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业务用房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16-ZB045号
开标时间:2016-04-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新业务用房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建发改投资[2016]3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建宁县濉溪镇闽赣汽贸城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总面积约2987.3 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新业务用房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含消防部分)施工及所需服务(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921,404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2)、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公示期内将对中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结果确认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项目中标人应按建宁县现行有关规定在签订合同前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执行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03 月 28 日至2016年 04 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03时 00 至 0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黄舟坊葫芦坑(广电局旁一楼)](详细地址)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及配套资料。招标文件及配套资料(含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图纸等)捆绑出售,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纸质版工程图纸,应在2016年 04 月 01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询价预订,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在2016 年 04 月 05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以2016年04月20日24时之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JL2016-ZB045号(招标编号)。投标人若为闽建筑[2015]32号文所公布的2015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若为建宁县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可以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文(2013)81号文件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04月21日 09时 00分;递交地点: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建宁县黄舟坊葫芦坑(广电局旁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经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后可同时以投标单位代表的身份出席开标会。同时,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
8.
招标人: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地址:建宁县黄舟坊葫芦坑安置房一楼,邮编: 354500
电子邮件: ********7@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大厦7层
三明分公司地址:三明市杜鹃新村21幢6层(三明市政府对面)
邮编: 365000
电子邮件: ********@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余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建宁县黄舟坊葫芦坑(广电局旁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 装修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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