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水处理药剂及技术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循环水处理药剂及技术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SH-*******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1.招标项目名称:循环水处理药剂及技术服务 2.项目情况简介:吉林石化公司现有外采循环水药剂的水场共计24座,设计水处理能力32.138万吨/小时,系统保有水量15.196万吨,分布在吉林石化公司所属9个二级生产单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招标范围:各循环水场所需化学处理药剂(含预膜剂、清洗剂和杀菌剥离剂),提供售后技术服务,保证循环水水质各项技术指标满足技术协议等技术文件要求(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照各循环水浓缩倍数分成四个标段:(1)标段一:包括乙烯厂一水场、乙烯厂二水场。(2)标段二:包括染料厂专用水场、炼油厂四循环水场、丙烯腈厂三循环水场、丙烯腈厂二循环水场、染料厂大循环水场、炼油厂三循环水场、化肥厂441E水场。(3)标段三:包括碳纤维厂循环水场、炼油厂五循环水场、化肥厂441F水场、化肥厂新空分水场、丙烯腈厂一循环水场。(4)标段四:包括合成树脂厂水场、化肥厂441A水场、炼油厂二循环水场、有机合成厂441A水场、合成树脂厂新水场、化肥厂441水场、有机合成厂441水场、炼油厂一循环水场、电石厂441B水场、化肥厂441C水场。5.实施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四个循环水处理药剂标段的各循环水场。 6.服务时限:服务期限为24个月(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规定时限为准。 7.技术要求:投标方需提供技术方案、加药控制方案、现场服务、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偏差等,应完全符合如下技术要求。(1)《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3)《中国石油工业水管理制度》(4)《中石油循环水达标考核办法》(5)《炼油企业污水回用技术管理导则》(6)《冷却水系统化学清洗、预膜处理技术规则》(HG/T3778-2005)8.其他要求:加药过程必须实现自动加药,中标人根据自身的加药方案及配方提供相应的自动加药设备,且须在中标后半个月内完成自动加药系统的安装调试。 9.鉴于存在为应对化工市场行情变化,吉林石化公司采取相应生产优化调整措施,由此可能导致个别循环水场停运的情况。
使用功能:标段一循环水场的水质处理。
技术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处于采购阶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企业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的制造商;2.投标方须提供推荐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和产品发展历史简介,该产品必须具备成熟可靠的现场应用方案设计和其它用户使用经验。投标方须提供该产品近2年来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所属的500万吨/年以上加工能力炼油装置或30万吨/年以上规模的合成氨装置或有单个循环水场设计及运行循环量在20000吨/小时以上的石化行业循环水场业绩,且需2个以上用户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使用中文,要求提供实际的循环水处理药剂使用报告或使用证明和供货合同,使用报告或使用证明需由用户单位加盖企业公章,以证实业绩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3.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循环水药剂的合法资质,均应通过中石油集团公司油化剂产品质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管理规定》和《石油石化用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工作指南》的要求,油化剂证书所列产品须涵盖循环水处理剂专有品种; 4.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未涉及法律诉讼及纠纷情况;6.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9.中标后15天内,中标方提供各水场技术实施操作方案,签订技术协议;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注:进厂药剂必须报检并通过甲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提供检验参数及标准)(药剂说明书内容包括:药剂的物理特性、化学特性、安全性能、保存条件、检验标准等相关内容); 11.付款条件:货到后分期结算,付款可能包括不超过60%付款额的承兑。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3-28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4-01 16:30:00.0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28日至2016年04月0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2.招标文件每套售1000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必须注明“购买WZ-0114标段一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4-18 08: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18日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12万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附言中必须注明“WZ-0114标段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04-18 08:30:00.0 开标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联系人: 顾冰鑫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jh_zbfs1@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 账号: 080 2212 0090 0000 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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