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公安局机房设备安装及监控招标公告

黎城县公安局机房设备安装及监控招标公告

黎城县公安局黎城县公安局机房设备安装及监控采购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黎城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就机房设备安装及监控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SMCG-160309

2、供货地点:黎城县公安局;供货期:20日历天

3、招标内容:机房设备及监控安装等(具体明细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5、预算金额:353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设备供货业绩(附供货合同);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防资质证书(贰级及其以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3月30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厂家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业绩证明资料(附供货合同)、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近期社保缴纳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城县公安局

地址:黎城县北街

联系人:常凌汉

电话:139*****06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系人:李淑平

电话:****-*******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公安局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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