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官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集体农田招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黄官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集体农田招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为盘活集体资产,增加群众收益。受红塔区玉带街道黄官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委托,由云南辰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对黄官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集体农田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兴趣的单位及个人参与竞租洽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官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集体农田招租项目

2.场地位置:黄官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公厕旁,位于黄官社区,面积约6亩,产权属于黄官社区第五居民小组所有。本地块交通便利,水电畅通。承租方可用于种植粮食、蔬菜等农作物。

3.租赁期限:租期五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竞租价:起租价¥2800元/亩/年,竞租举牌每轮加价幅度¥200元/亩/年或倍数。

5.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6.承租方需先缴纳租金后使用,签合同前承租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合同期伍年满后不计息退还。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竞租。

2.竞租人竞租时须提供拟使用方案承诺,否则招租方有权否决其竞租。

三、招租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01月08日,上午09:00--12: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注:报名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受理报名。)

2.地点:云南辰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井社区下代井49幢7号三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0元。

4.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原件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自然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竞租时间、地点:

竞租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10:00分(竞租时间)

竞租地点:云南辰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井社区下代井49幢7号三楼)

注:参加竞租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竞租。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租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五、竞租保证金:

本项目竞租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竞租人应于竞租截止时间前将竞租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辰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塔支行营业室

账 号:240*****040******

注:竞价成功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价落榜者全额无息退还,竞价成功后毁约者一律不退,如竞得承租权而又反悔不租场地者,竞租保证金不退还,归招租人集体所有。只报名而未交竞租保证金者,不得参与竞价。

六、竞租注意事项:

1.竞租方式:(多轮报价),竞租每轮加价幅度¥200元/亩/年或倍数。竞租人报价由代理记录并公布每轮报价,每轮报价时长不超5分钟,超过5分钟后加价的,以现场最终最高价确定中标人。

2.本项目招租成功后,承租方须守法经营。必须符合农业、土地、环保、规划等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不得进行危害生态环境的及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可能存在危害的产业。承租方如需投资扩建房屋设施,必须按照政府要求取得合法手续,方可建盖;如未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建设,被政府强制整改的,产生的整改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府征收征用,承租方应给予积极配合。招租方原有的土地及房产的拆迁补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新建各类房屋设施的拆迁补偿归承租方所有。政府征收征用后,招租方退还承租方当年未使用期限内的租金

4.招租方不为承租方办理任何使用手续,不向承租方承诺该地块可做某项目使用,承租方根据自己使用需求结合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办理手续.

5.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收租金时开发票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租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同时在黄官社区居委会、小组公示栏张贴公告。

八、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租人:红塔区玉带街道黄官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

联系人:王永明135*****557 桂惠玲135*****081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辰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井社区下代井49幢7号三楼

联系方式:范师182*****114

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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