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关于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公告

平顺县关于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在我县11个乡镇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遴选服务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项目试点作物与区域:项目补助作物为玉米、薯类、中药材、经济林等;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1个乡镇中适宜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行政村,允许跨乡镇服务,实施面积5.07万亩。

2、实施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3、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已享受当年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支持对象

具备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机大户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选定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它能力。年服务面积在1000亩以上。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与其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三、申请方式

由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主体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月7日。相关资料请到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或所在地乡镇领取。

联系人:葛 妍 152*****193

   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托管 主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