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及医技、后勤保障用房景观工程
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及医技、后勤保障用房景观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及医技、后勤保障用房景观工程已由南川发改委发【2014】137、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及医技、后勤保障用房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居委三组。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及医技、后勤保障用房景观工程,主要包括: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小区车行道、给排水管网、景观照明、以及项目现有植物的移栽及修剪等(精卫中心、医院总院)。项目总投资约511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包括: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医院车行道、给排水管网、景观照明、以及项目现有植物的移栽及修剪地点:精卫中心、医院总院)等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与本工程施工内容相类似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
3.2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9:00时起,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cqncjz.cn)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请投标人于2016年4月1日11:00时前将本工程质疑发送至www.ncggjy.com网上。招标人于2016年4月5日17:00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将补遗或通知等资料上传至www.ncggjy.com和www.cqncjz.cn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6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南川区北环路电信局斜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及“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地址: | 南川区人民医院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0号动力国际E座703号 |
联系人: | 李永康 | 联系人: | 杨梅 |
电话: | 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及医技、后勤保障用房景观工程已由南川发改委发【2014】137、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及医技、后勤保障用房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居委三组。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及医技、后勤保障用房景观工程,主要包括: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小区车行道、给排水管网、景观照明、以及项目现有植物的移栽及修剪等(精卫中心、医院总院)。项目总投资约511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包括: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医院车行道、给排水管网、景观照明、以及项目现有植物的移栽及修剪地点:精卫中心、医院总院)等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与本工程施工内容相类似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
3.2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9:00时起,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cqncjz.cn)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请投标人于2016年4月1日11:00时前将本工程质疑发送至www.ncggjy.com网上。招标人于2016年4月5日17:00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将补遗或通知等资料上传至www.ncggjy.com和www.cqncjz.cn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6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南川区北环路电信局斜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及“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地址: | 南川区人民医院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0号动力国际E座703号 |
联系人: | 李永康 | 联系人: | 杨梅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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