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聚隆化工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沧州聚隆化工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沧州聚隆化工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聚隆化工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已由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以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沧州聚隆化工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 2.1.2服务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2024年度转移处置高沸物(重组分)HW11(261-113-11)、低沸物(轻组分)HW11(261-113-11)、精馏残渣HW11(261-032-1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具有本项目处置危险废物相应类别(本次处置废物的危废代码为261-113-11、261-032-11),处置方式为利用,并且危废代码261-113-11的处置能力大于1.4万吨/年; (3)运输车辆中至少一辆具有气液平衡装、卸车功能(运输车辆可以是投标单位自备,也可以外协);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 3.1.3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时具有危废代码为261-113-11、261-032-11类的处置业绩或两个分别为危废代码为261-113-11、261-032-11的处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处置废物类别、签字盖章页等); 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
3.1.3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4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30 09:00 至 2024-01-0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招标文件。CA 办理: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凭上海冀中CA 或河北冀中 CA 进行项目投标。上海冀中CA包括实体CA和移动证书,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CA互认,其中,移动证书无需邮寄,办理后安装APP“365移动签”,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上海冀中实体CA、河北冀中CA办理有一定周期,投标人可酌情选择。上海冀中CA 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4.4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周一至周五8:3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23 14: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南侧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111号豪威大厦B座812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寅亮

联系人: 冉方旭
电话:

0317-*******

电话: 0311-********159*****378
传真:

/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187*****697@163.com

电子邮件: hbaxzbczxm@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号:

/

账号: 623*****9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馏残渣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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