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宁河区苗庄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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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宁河区苗庄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JTZZB2023-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宁河区苗庄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五道交口东北侧颐景公寓10-1-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ZB2023-015 项目名称:宁河区苗庄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1万元 最高限价:225.0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项目涉及所有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到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五道交口东北侧颐景公寓10-1-301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到2024年1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汇款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电汇后须将汇款凭证照片、本单位财务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或普票)发送至代理公司联系人邮箱,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发送至187*****241@163.com邮箱,邮件需注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人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2)电汇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金田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904室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账号:*********。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南京路305号经济联合中心大厦182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南京路305号经济联合中心大厦182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2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金田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五道交口东北侧颐景公寓10-1-3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靓 电 话:022-******** 天津市金田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
标签: 黑臭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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