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斯贝尔复合材料仪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玻璃钢拉挤型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南京斯贝尔复合材料仪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玻璃钢拉挤型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南京斯贝尔复合材料仪征有限公司已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南京斯贝尔复合材料仪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玻璃钢拉挤型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南京斯贝尔复合材料仪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3日,位于仪征市陈集镇工业集中区兴业北路北侧、中央大道西侧,公司主要经营产品为各种玻璃钢拉挤型材。公司拟投资25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2000吨玻璃钢拉挤型材项目。本技改项目占地面积3683 m2,总建筑面积11049m2,其中一层为原料仓库、产品仓库,二层为拉漆、组装车间,三层为拉挤车间,办公及辅助用房依托现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条令和规定,本建设项目在正式实施以前,必须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通道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大量余泥、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等。 以上的环境影响通过相应防护措施后,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较小,为间歇性排放。技改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入陈集镇工业集中区市政管网,排入陈集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新庵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苯乙烯、甲苯、TVOC、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捕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苯乙烯、甲苯、TVOC、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值与现状背景值浓度叠加后,均未超过相应质量标准。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技改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带式拉挤机、风机等,噪声范围在75~90dB,在采取各种隔音和降噪措施后,能满足操作环境和厂界噪声环境的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的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树脂、废原料包装桶、废边角料以及生活垃圾等。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原料包装桶、废边角料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将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固废零排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技改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认真按照“三同时”、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营运,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气、废水、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垃圾得到合理处置。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及环评报告简本。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城国际广场B座1805室
联系人:钱工
电话:****-********
EMAIL: ********03@qq.com
建设单位:南京斯贝尔复合材料仪征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主任 联系电话:182*****453
地址:仪征市刘集镇工业集中区
公示有效期: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28日


南京斯贝尔复合材料仪征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

标签: 复合材料 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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