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3年3月14日至5月14日,对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党委开展政治巡察。2023年7月4日,巡察组向市文旅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市文旅局党委坚决扛起政治巡察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组织部署、协调推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逐级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真抓实改,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检查,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局党委切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深化整改。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和建议,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抓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针对反馈的问题,明确牵头处室,建立“三张清单”,分解任务至15个处室,加强跟踪调度,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整改顺利推进。精准对标,细化任务;倒排时间,严格时限;一问题一台账,对账销号,既解决好面上的显性问题,又从源头和根本上查找深层病灶,使问题隐患得以有效解决。四是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地。局党委督促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督办责任,全力尽责抓整改。加强跟踪督查,及时研判调度。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五是注重建章立制,立足长效抓整改。围绕巡察整改,堵塞制度漏洞,深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19个,修订完善制度以及工作方案21个。运用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10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实施“文旅+”战略有欠缺,推动旅游行业复苏效果欠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全力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2023年1-11月,全市累计接待游客*****.0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448.20亿元,同比2022年分别增长67.25%和78.00%。二是强化顶层设计,优化文旅发展环境。2023年9月,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并出台《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营造了共同推进文旅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2.关于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不够有力,对全市文化市场主体、文化产业增加值等底数不清,培育文化名企强企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振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士气。二是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全市文化产业月度研判会议的组织工作,先后两次召开会议研究分析2023年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三是协调市统计局强化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文化企业小进规入库纳统,优先推进规上文化企业统计工作,并向各区进行通报。四是完成艺画开天、两点十分、语联网信息、盛天网络等企业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
3.关于实施文物保护利用不够主动,年轻非遗传承人培养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2023年7月12日,市政府召开武汉市文物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印发《武汉市文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2023年12月6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武政〔2023〕16号)正式印发,武汉中共中央组织部旧址、咸安坊等43处文物入选第六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汉口国民政府外交部旧址等5处文物保护利用方案均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大智门火车站、汉口德国领事馆旧址、汉口国民政府外交部旧址、汉口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旧址、古琴台等5处文物保护利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上报。三是拟定《武汉市革命遗存保护办法立法调研工作方案》,成立市文旅局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四是针对年轻非遗传承人培养不够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年龄结构,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选认定工作;鼓励各级传承人通过直接收徒、与院校合作授课等形式,吸引年轻人学习非遗技艺,扩大传承人队伍;积极开展非遗过大年、非遗进社区、非遗进校园等宣传推广活动,扩大非遗传播影响力。
4.关于文化旅游数字化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抢抓元宇宙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编制完成《武汉市文旅元宇宙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推进落实《市委宣传部关于武汉市数字创意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第一,针对“打卡大武汉”旅游惠民等线上预约平台项目,组织平台搭建方认真开展调研,强化技术保障,优化预约流程,制订应急预案,确保预约过程顺畅。第二,指导木兰花乡对智慧旅游网络问题进行了再次加强。针对木兰不夜城开业人流量激增情况,协调增加了三大运营商基站,并在景区增加一条宽带。
5.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推进公共文化重大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武汉图书馆新馆、黄陂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蔡甸区图书馆新馆、光谷文化中心等一批“四馆三场两中心”项目。二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健全公共数字文化标准规范体系,指导新城区在图书馆、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上实现新突破。立足城乡特点,打造有特色、有品位的公共文化空间,创新打造一批“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三是充分发挥群众文化品牌引领作用。健全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支持开展全民阅读、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活动。发挥群星奖示范引领作用,推出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推动“武汉之夏”“江城读书节”“马良杯”少年儿童书画比赛等创新机制、扩大参与、品质提升。广泛开展广场舞展演、合唱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组织举办“百姓明星”大赛,引导城乡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四是制定出台《武汉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关于推进武汉市城市书房(城市书吧)建设的实施意见》,谋划出台《武汉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关于推进武汉市文化驿站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化空间地域分布。
6.关于文博产品活化利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武汉市文博单位积极引进“VR”“AR”等新技术,丰富陈展形式和手段,增进与观众的互动体验。2023年10月,江汉关博物馆推出《博物馆之恋——武汉市“博物馆之城”数字化展》,成为武汉市首个以数字化的形式展示武汉市博物馆发展概况的展览。二是制定实施《武汉礼物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动开发博物馆特色文创产品。武汉博物馆进一步挖掘和捕捉公众文化需求,打造文创商店,加强文创合作研发。三是与湖北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联合“五大博物馆”和“五大高校”开展“荆楚文创设计进校园”项目,引入湖北地区高校智力资源,依托武汉博物馆等全省“五大博物馆”的馆藏特色文物,从中遴选提炼出代表中华文明璀璨文化和荆楚特色的文化信息作为设计元素,通过创新赋予其时代的生命力。此项工作已进入评审和投产阶段。
7.关于文艺精品力作和惠民演出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加大精品创作和宣传推广力度。《盛世强音·致敬英雄》《新世纪·灯塔》获得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优秀作品奖,楚剧《杨乃武》入选第十八届中国戏剧节,舞蹈《橘颂》继登上央视2023端午特别节目《碧水长歌颂端阳》后,又在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2023上海浦江创新论坛“主宾国之夜”文艺活动等国家、国际重大活动中惊艳亮相,楚剧小戏《审牛》、小品《请给我好评》获得第九届全国优秀小戏小品展演“优秀剧目奖”。2023年累计获得国家级荣誉13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扶持8部,汉派文艺精品影响力不断扩大。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修订《武汉市文化艺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升对文艺精品创作支持力度,在支持汉派文艺精品创作及“走出去”方面,对每年经认定为市级重点剧(节)目的艺术作品补助资金调高上限;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文化产品“走出去”提升补助额度,鼓励汉派精品走出去,激发文艺院团创作活力。修订《武汉市直文艺院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扩大公益性演出赴基层演出的范围,新增“景区、街区、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游船等”,细化赴基层演出和城市剧场惠民演出的补贴标准。
8.关于政策规划引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2023年8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武办发〔2023〕12号);印发《武汉礼物品牌建设2023-2025年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市委市政府于2023年9月召开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学习贯彻《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部署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振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信心。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郭元强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树立“大旅游”理念,强化“一盘棋”思想,加强特色品牌建设,丰富产品供给,优化服务环境,加快把文旅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推动武汉从文旅大市走向文旅强市、文旅名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9.关于统筹国家级文旅品牌创建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指导武昌区推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前期工作。2023年,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2个(昙华林、黎黄陂路)、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家(武钢文化旅游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家(武昌区)。武汉获评大众旅游·美食系列十城(中国旅游研究院),入选伦敦世界旅游交易会“2023年中国十大旅游目的地必去城市”。在2023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上,市文旅局选送的15件产品中,“楚盒·鹤礼(马应龙+黄鹤楼)联名礼盒”获得大赛金奖,黄鹤楼琉璃香炉、曾侯乙解压捏捏乐玩具获得大赛银奖,竹质彩绘套尺、江城三曲获得大赛铜奖。
10.关于推动重大工程项目行动不快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全市文化旅游重大工程项目进度加快。武汉图书馆新馆建设施工进度加速推进,2024年春节后可以出正负零,2024年年底基本完工。2023年11月30日,武汉戏曲艺术中心在汉阳区月湖湖畔琴台中央文化艺术区正式启动建设。建成后,将着力引进创新戏曲剧目和创意型文艺演出,计划年度开展剧场演出400余场,带动周边60万客流量,塑造城市新文化地标。中国长江博物馆已完成项目选址、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建筑概念方案征集工作,2024年可开工建设。
11.关于综合执法办案力度减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签订《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在案件涉及领域、类别上提出具体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提升办案数量和能效。二是组织2023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暨“扫黄打非”业务培训班及执法案件评查等,进一步提升全市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三是以娱乐场所综合整治为契机,以江岸区为试点,紧密联系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开展娱乐场所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市、区文旅—公安联动执法监管机制。四是定期召开执法业务工作会,有力推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等各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效开展。五是综合执法效能和办案力度显著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不断加强。全市前三季度非简易程序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已立案办理122件,超过2022年全年所有类型案件办理数量。此外尚有20余件普通程序执法案件调查工作结束,待合法性审查工作后依法查结。六是完善制度,建立综合执法工作会商会议制度、综合执法案件移送制度、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理顺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固定场所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的通知》,充分发挥协同监管作用,演出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12.关于文旅市场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宣传政策法规。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管理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31号)等文件,进一步掌握政策法规,提高政策执行力。二是加强工作研究,制定意见办法。认真研究“剧本杀”等文旅新业态监管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场所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晰“剧本杀”等文旅新业态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推进落实。制定《武汉市剧本娱乐行业监管分片包干制度(试行)》《武汉市剧本娱乐行业监管约谈制度(试行)》,采取督促整改、现场下架、约谈负责人等措施积极处置问题剧本。发现并督促整改涉嫌内容违规剧本娱乐场所41家次,责令下架涉嫌内容违规剧本20本(套),查缴涉嫌内容违规剧本11本(套)。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联合检查8次,组织第三方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次,检查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场所654家次,发现整改问题130处,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94处,提出经营场所制度管理、游戏内容管理建议11条,指导督促完成剧本活动网络备案65家次。
13.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传达学习,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意识,提升安全工作水平。二是督导各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游泳经营场所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通报并移交体育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三是根据整改要求,落实问题隐患的整改。组织召开全市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专题部署会,进行文物消防安全现场培训,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责任意识。四是按照市政府2023年度挂牌督办要求,迅速督办3家单位完成整改。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和项目风险隐患。六是完善制度,制定印发《市文旅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编制指引》《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指引》,整理编制《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法规文件汇编》,指导局直属单位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4.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强化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调整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支部(单位);坚持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二是组织9个督导组对直属单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主题教育落地落实。三是督促局系统各单位开展从严治党、党建主体责任、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在此基础上由分管局领导召集、归口业务处室组织全覆盖集中督查,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四是制定《市文旅局系统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依托局党委主题教育督导组,明确督查重点,对局机关和局系统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实地检查,列出“三张清单”,督促完成整改。五是责令从严治党考核排位倒数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分管局领导分别对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开展批评谈话,并提出整改要求。
15.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教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认真开展2023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2023年警示教育片《镜鉴家风》《剑指顽疾 砸局破圈》,学习武汉市部分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典型案件警示录,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局主要负责人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为题,带头为局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干部讲廉政党课,深入剖析,加强警示。二是坚持利用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开展重要节日警示教育,开展每月一教学习教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三是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组织汇编了局系统2020年至2023年3月间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起草了廉情分析报告,以案说纪,引以为戒。四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集中督查和实地检查,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五是责令相关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工作约谈或提醒谈话。六是完善制度,制订了《市文旅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制度》《市文旅局系统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考核办法》及目标考核计分细则等。
16.关于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清廉村居部署落实不够的问题,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市文旅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印发实施《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清廉机关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总结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进一步查缺补漏。二是指导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纪念馆在江夏区博物馆举办了廉政文化展览《光辉典范——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为期10天),累计参观人数达7800人;指导东西湖区文化馆开展了廉政书画展;组织市区文艺院团筛选出廉政题材小品《选举风波》、快板《旗帜扬》、小楚剧《莫伸手》以及廉政题材配乐诗朗诵《清廉颂》等作品“送戏下乡”。三是指导市文旅局驻村工作队配合蔡甸区侏儒山街三屋台村两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清廉村居”专项宣传,举办了廉政家风展“廉洁修身 廉洁齐家——孙中山家风展”,营造了清廉文化氛围,稳步推进了清廉村居建设。
17.关于履行监管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加强对局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组织督导组,对局机关和局系统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实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完成整改。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坚持党风廉政台账纪实制度,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务工作,制定《局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回避制度的通知》《局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规范干部监督管理。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倾向性问题及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约谈或提醒谈话。
18.关于决策部署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培训使用设备。安排专业人员到湖北省图书馆古籍修复中心学习设备相关使用技艺,并参加“湖北省历史文献修复项目”修复技艺培训班专业培训文物修复技艺。二是邀请专业人员指导使用设备。邀请国家古籍修复技艺中心湖北传习所导师、原国家图书馆修复组组长张平,指导文物修复工作。三是积极申报文物修复项目。四是开展文物修复宣传,提高公众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认识。五是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贴标,明确资产所属部门和责任人,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六是举一反三,加强培训指导,督促局系统各单位落实《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制度。七是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形式主义专项治理。
19.关于干部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针对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修缮项目,制定了七条措施,八办旧址修缮项目提前完工。二是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讲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和剖析等多种方式,强化警示教育。三是持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审议印发《中共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员会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局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四是组织开展行风连线市文旅局上线直播工作,回复观众问题20多个,评价满意率达98%以上;坚持开展“双评议”工作日常督促检查工作。五是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主题实践活动,为基层、企业、社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六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着力推进调研成果转化,局领导班子7个调研课题、6项民生实事清单全部完成。
20.关于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反馈的问题,2023年5月,武汉市群众艺术馆对所征购的非遗制品、藏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核查、登记,并已办理入库手续,纳入馆固定资产。武汉图书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加强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督促落实《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21.关于坚持理论武装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全面对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认真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7月以来,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1次,局主要负责人重点发言,深入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应学尽学”。三是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计划性和系统性。制定《市文旅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四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10月24日,在全市宣传文化战线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研讨会上,我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10月27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11月16日,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局领导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行交流发言。11月23日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市文旅局作交流发言。五是坚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在局系统集中开展党员教育专题视频培训。
22.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及时组织学习。7月14日,第14次局党委会集中学习《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了相关要求。二是进一步落实好重要文件出台前集体研究制度。7月以来,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先后审议了《武汉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方案(草案)》《武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修订《武汉市文化艺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汉市直文艺院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办法》《武汉市艺术名家工作室管理办法》《武汉市文化局舞台艺术创作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三是完善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修订了《局党委会报审单》《局长办公会报审单》,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务工作的通知》,对会议议题的提出及确定、会前准备、会前材料、会后工作进一步予以明确和规范。
23.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培训。2023年9月,市文旅局组织开展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知识专题培训。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以《压紧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题,对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纪检干部120多人进行培训。会上,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武汉市直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汇编,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党建主体责任的学习把握。二是组织召开局机关党员干部大会,通报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和2023年1-8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接受机关党员干部评议。会议到会77人,对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评价为“好”和“较好”的达100%。三是机关党员思想动态调查研究和分析制度进一步完善。2023年9月13日在局系统范围内发放市文旅局系统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问卷,全面摸排党员干部年度思想动态。四是召开市文旅局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会议,指导机关党支部及基层党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包括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自查工作。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日常监督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列席会议、调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督导直属单位、局机关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是组织举办2023年全市文旅系统骨干党员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组织书记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党员骨干人才、局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局主管审批的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以及旅游行业党员骨干代表70多人参加培训。
24.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进一步明确“5+N”模式的规范要求,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重点提示中加强提醒;把民主议事工作纳入支部主题党日重要内容;提示并督促支部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提高专题研讨和交流发言效果。二是明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要求,对组织生活会材料记录不规范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对使用程序不规范的党费支出项目进行梳理,对2020-2022年涉及的3个预算外项目支出在局直属机关党委会上作出了说明。预算内支出项目及经费均参照市委组织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市文旅局系统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列支。四是对2023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自查。五是组织开展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知识专题培训,发放文件汇编,规范组织生活开展流程,强化党务知识培训。六是修改完善《市文旅局系统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对局系统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工作。
2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指导市旅游行业协会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指导武汉美术馆党组织完成组建;督促武汉杂技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爱乐乐团、武汉京剧院有限责任公司3个单位7个党支部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党支部已配齐3名委员。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领导班子已基本配齐。推进完成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党支部等5家届期已满单位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局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期满换届工作。
26.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2020年以来发展的新党员《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志愿书》进行全面清理、自查。根据自查情况,指导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二是武汉博物馆、武汉杂技团、武汉革命博物馆均有开展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记录,已将谈话记录补充进党员档案。武汉革命博物馆接收预备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当时记录人员误将无记名投票记录为举手表决方式,已作出情况说明,相关原始记录及投票结果均可查实,经武汉革命博物馆党委决定,对将“无记名投票记录为举手表决”的当事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武汉人民艺术剧院已按照要求对预备期起止时间进行情况说明。局机关党委已对2022年7月《预备党员考察表》支委会意见进行补充说明,完善党员档案。三是指导2023年拟发展党员所在单位党委对发展对象档案进行严格预审,局机关党委对重点发展对象相关材料进行把关审核。2名同志已按照相关程序发展为预备党员。
27.关于“有关费用收取使用管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第一,2022年7月,武汉图书馆进行了停车费收入上缴方式整改,市财政局进行了非税收入立项,按季度提现停车费收入并上缴国库。2023年4月,根据武汉市财政局下发《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管理审计整改的通知》文件,市文旅局及时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加快非税收入入库速度,缩短停车费提现周期,目前已改为按月提现并直接上缴国库。第二,晴川阁管理处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流程。经对接市财政局,该馆后续将此费用以场地租赁的名目进行收取并上缴国库,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根据前期与经营业主签订的《入园拍摄协议》,该馆对协议重新进行评估,已完善拍摄制度,压实入园拍摄责任,优化相关流程,同时加强园区管理,严查乱收费现象和扰乱园区游览秩序的行为。第三,加强学习培训,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督促落实《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制度,切实加强内控管理。
三、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市文旅局党委将以本次政治巡察为契机,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强化思想引领,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学习制度保障,运用创新理论指导推动文旅工作实践;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二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抓领导班子合力,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文旅发展环境。三是抓结合,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三要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要强化措施;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历史问题,要紧盯不放,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分步推进。围绕文化强市三年行动方案目标要求及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推动武汉从文旅大市走向文旅强市、文旅名城,努力开创全市文旅工作创新突破新局面。
四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转化巡察成果。一是完善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拓展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堵塞制度漏洞,形成整体合力。三是抓实监督执纪。配齐配强局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落实,积极运用好“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129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qq.com。
中共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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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委第四轮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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