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艾德森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扬州艾德森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扬州艾德森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陈红兴 | 联系人 | 陈红兴 | ||||||||||||||||||||||||||||||||||||||||||||||||||||||||||||||||||||||||||||||||||||||||||||||||||||||||||||||||||||||||||||||||||||||||||||||||||||||||||||||||||||||||||||||||||||||||||||||||||||
通讯地址 | 仪征市大仪镇环宇路南侧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1400 | |||||||||||||||||||||||||||||||||||||||||||||||||||||||||||||||||||||||||||||||||||||||||||||||||||||||||||||||||||||||||||||||||||||||||||||||||||||||||||||||||||||||||||||||||||||||||||||||||||
建设地点 | 仪征市大仪镇环宇路南侧 | ||||||||||||||||||||||||||||||||||||||||||||||||||||||||||||||||||||||||||||||||||||||||||||||||||||||||||||||||||||||||||||||||||||||||||||||||||||||||||||||||||||||||||||||||||||||||||||||||||||||
立项审批部门 | 仪征市发改委 | 批准文号 | 仪发改备[2013]38号 | ||||||||||||||||||||||||||||||||||||||||||||||||||||||||||||||||||||||||||||||||||||||||||||||||||||||||||||||||||||||||||||||||||||||||||||||||||||||||||||||||||||||||||||||||||||||||||||||||||||
建设性质 | 搬迁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C3148]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98(租赁)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300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23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7.67% | ||||||||||||||||||||||||||||||||||||||||||||||||||||||||||||||||||||||||||||||||||||||||||||||||||||||||||||||||||||||||||||||||||||||||||||||||||||||||||||||||||||||||||||||||||||||||||||||||||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 2016年3月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
水(t/a) | 240 | 燃油(t/a) | / | ||||||||||||||||||||||||||||||||||||||||||||||||||||||||||||||||||||||||||||||||||||||||||||||||||||||||||||||||||||||||||||||||||||||||||||||||||||||||||||||||||||||||||||||||||||||||||||||||||||
电(kwh/a) | 21600 | 蒸汽(t/a) | / | ||||||||||||||||||||||||||||||||||||||||||||||||||||||||||||||||||||||||||||||||||||||||||||||||||||||||||||||||||||||||||||||||||||||||||||||||||||||||||||||||||||||||||||||||||||||||||||||||||||
燃煤(t/a) | / | 天然气(m3/a) | / |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单位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04t/a,即约0.68t/d。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建设单位扬州艾德森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玻璃钢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理化性质见表2。 表1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2、主要设施及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 表3运营期主要生产设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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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扬州艾德森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于2013年投资300万元租用位于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扬州鑫润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厂房,新建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并取得仪征市环保局(仪环审(2013)314号)批复文件,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300台拖挂式房车外壳和2000套房箱用沐浴房的生产能力。由于项目建成后,生产一直不稳定,故一直未进行竣工验收。现因原厂房租赁到期,项目整体搬迁至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环宇路,租用扬州环宇新能源公司厂房及院子,糊制区、中转装配区,成品区均在所租赁厂房内;修补工位,仓库,切割均在厂区新建。项目搬迁后,生产规模、工艺、员工人数均不变化。 2、与产业政策、用地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属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品制造,行业代码为C3148。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文),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文),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具有可行性。 建设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镇工业集中区环宇路,所租赁扬州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该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本项目用地要求。根据《关于同意新建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的批复》,大仪镇人民政府已同意扬州艾德森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新建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进驻大仪镇工业集中区。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当地用地规划要求。 3、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 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方案见表4。 表4建设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4、公用工程 (1)给排水 ①给水 建设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由大仪镇自来水厂供给,用水量240t/a。 ②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废水量约204t/a。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污水管网排放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 (2)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量为21600千瓦时/年,由仪征市供电公司提供。 (3)贮运 本项目生产原料位于车间内均设置原辅料储存区,产品置于厂区东南侧的成品仓库内,边角废料等固废置于固废堆场仓库中,原材料及产品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建设项目公用工程一览见表5。 表5搬迁后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5、环保投资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23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7.67%,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能够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其他相关环保要求。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6。 表6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6、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建设项目定员16人,项目建成后全厂区企业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数2400小时。员工用餐在所租赁的环宇新能源的食堂中就餐,本项目不设置食堂。 7、区域周边环境概况及厂区平面布置情况 (1)区域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环宇路租用扬州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西侧为江飞众源电气公司,北侧为环宇路,隔环宇路约15m为向阳河,南侧为奇峰纳米材料和新友服饰,东侧为扬州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 (2)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租用扬州环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厂房,租用厂房的面积为1089m2,包括糊制区、中转装配区、成品区、修补工位去、仓库等。 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概况图见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搬迁前项目情况 扬州艾德森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投资300万元租用位于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扬州鑫润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厂房,新建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并取得仪征市环保局(仪环审(2013)314号)批复文件,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台拖挂式房车外壳和2000套房箱用沐浴房的生产能力。由于项目建成后,生产一直不稳定,故一直未进行竣工验收。 2、原有项目原辅材料 表7原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3、原有项目主要设备见表8。 表8原有项目一览表
2、原有项目公辅工程 表9原有项目公辅工程
2、原有项目生产工艺 搬迁前后生产规模、工艺均不变,生产工艺详见“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水 原有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 原有项目废水总量为264t/a,相关生活污水分别经厂区化粪池或隔油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 图1原有项目水平衡 (2)废气 原有项目生产过程中,固化工序针对玻璃钢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建设单位在固化成型模具区域各设置1套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然后经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系统,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气系统总风量为5000m3/h,则有组织废气的苯乙烯的产生速率为0.024kg/h,产生浓度为4.8mg/m3。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苯乙烯经车间通风扩散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气管道达标排放。食堂所用液化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编织机和空压机,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减震垫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验收监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原有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等综合利利用,原料桶由厂家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委托扬州东晟公司处置。 (5)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表10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单位:t/a
注: [1]接管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参照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3、搬迁后原有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1)废气 原有项目废气主要为固化过程中的苯乙烯,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随着本项目搬迁,建设项目停止生产后,上述大气污染在原有场地将不复存在。 (2)废水 原有项目废水主要为冲厕废水和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接管至大仪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原有项目原有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等综合利利用,原料桶由厂家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委托扬州东晟公司处置。各项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4)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原有项目在并取得仪征市环保局(仪环审(2013)314号)批复文件,建成由于生产不稳定,未进行竣工验收。企业拟在搬迁完成生产后进行竣工验收。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仪征市位于江苏省中西部,长江三角洲顶端,北纬32°14′~32°36′,东经119°02′~119°22′。南濒长江,东临邗江区,西毗南京市六合区,北与高邮市和安徽省天长市接壤。全市东西宽30km,南北长39km,总面积901km2(其中长江水域面积21.4km2)。 2、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全年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温和湿润。年平均气温15.1℃,年降雨量1014mm,年平均日照2160h左右,无霜期224d,常年盛行风向为ENE,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11。 表11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项目所在区域分属长江水系,胥浦河小流域,分布有沿山河、潘家河、烟灯河、胥浦河等,均汇入长江,长江在园区南部。其中沿山河沿东西向横贯园区,勾通胥浦河、潘家河和烟灯河等南北向河道,具有防洪、排涝、引灌三项功能。胥浦河干流源于江淮分水岭南侧北高庄,长37.3km,流域面积203km2,是仪征西部引排的骨干河道。 长江仪征段西起小河口,东至军桥闸,长27.6km,有仪征水道(小河口—世业洲洲头)和世业洲岔道。仪征段江面宽阔,江岸平直,岸线稳定。长江仪征段每天两次涨潮落潮,涨潮历时3h多,落潮历时9h多,1953-1987年平均高水位(基面为废黄河高程)5.97m,平均低水位0.37m,最高水位7.197m(1954年8月17日),最低水位-0.36m(1956年11月9日)。据大通水文站测量,年径流量9500亿m3,平均流量28800m3/s,流速在0.4-1.0m/s左右。最大洪峰流量92600m3/s,最小流量4620m3/s。向阳河为III类水体,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用水。河流为东西走向,最后通过分散状的小沟小渠与路北水库相连,水流常年流向向西。 4、生态 区域内野生动物随着工业发展,经济开发,无论数量和种类都逐渐减少,现仅有少量野兔、蛇等小动物。 本地区植物类型主要有栽培植被、山地森林植被、沼泽植被和水生植被四种植被类型。其中农业栽培植被面积最大,其余三种植被均属自然植被类型。 (1)栽培植被:本地区为农业垦作区,有大面积的农业栽培植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水稻、油菜、棉花、大麦等,按季播种,多为一年两作,以稻麦两熟为主。 (2)山地森林植被:包括针叶林、落地阔叶林、常绿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竹林、灌丛等,其中落叶阔叶林为代表性林类,分布面积大,生长旺盛。 (3)沼泽植被:江滩是低洼湿地多水地带,地下水位偏高,本区域沼泽植被类型分布于此。主要优势品种有草、芦苇、芦竹、荻和垂穗苔草等。其中草群落是江滩的地带性背景群落,分布于江滩的各个地段。芦苇群落是长江沿岸的主要群落类型,比较稳定,是代表性群落之一。荻群落分布面积较大,是草本群落,对水位的适应性最大。上述三种群落在整个江滩上分段分片镶嵌分布,构成了沿江草丛植被的主体。 (4)水生植被:水生植被是非地带性植被,分布零散,发育不良。根据形态特征和生态习性,本区水生植物群落可分为挺水植物群落、浮叶植物群落、漂浮植物群落和沉水植物群落。 本地区长江段有经济鱼类50多种,总鱼类组成有120多种,渔业资源丰富,具有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该江段属国家保护动物有6种,其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珍稀动物有白鳍豚、中华鲟、白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的种类有江豚、胭脂鱼和花鳗鲡。 |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仪征市总面积901平方公里,辖9个乡镇、145个行政村,2个办事处,如今的仪征正以一个新型的全国重要的化纤、汽车、化工工业基地,发展中的滨江城市崛起于长江中下游北岸。 一、综合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54.5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93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250.7亿元,增长11.3%;第三产业增加值180.91亿元,增长12.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0764元,比上年增加7801元,增长10.7%。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5.2:56.5:38.3调整为5:55.2:39.8。经济活力持续增强。年末私营企业工商登记数8792户,从业人员115844人,其中当年登记2376户,从业人员17261人;个体工商户登记数24156户,从业人员47694人,其中当年登记4792户,从业人员9901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扎实推进。按常住人口计算,年末城镇化率为52.36%,比上年提高1.68个百分点。 二、农林牧渔业农业生产总体稳定。全年粮食总产量33.7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夏粮产量10.33万吨,下降0.8%;秋粮产量23.36万吨,增长0.1%。油料总产量1万吨,增长2%。蔬菜总产量25.06万吨,增长5.4%。全年粮食种植面积72.61万亩,比上年下降1%;油料种植面积6.32万亩,下降2.3%;蔬菜种植面积9.77万亩,增长3.2%。新增高标准农田3万亩、高效设施农业面积1.52万亩。 林牧渔业保持平稳。全年新增造林9500亩,其中成片造林7200亩。肉类总产量22078吨,下降1.1%;牛奶总产量530吨,下降15.3%;禽蛋总产量15112吨,下降7.9%;水产品总产量6306吨,增长1.5%。 农村生活条件有效改善。333省道仪征段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353省道仪征段工程有序推进,新改建农村公路106公里,改造桥梁10座。完成仪征套闸除险加固、朱桥灌区改造、2014年度农村河塘疏浚整治、月塘水库备用水源泵站等工程。继续推进农民集中区建设,新增进区建房农户2400户,农民集中居住率达24.1%。 三、工业和建筑业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1396.11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市辖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853.34亿元,增长13.2%,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61.1%,比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全市三大主导产业合计实现产值1064.74亿元,增长12.5%,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76.3%,比上年增加2.4百分点。其中:石油化工产业实现产值541.9亿元,增长6.2%;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实现产值421.29亿元,增长29.9%;船舶制造及配套产业实现产值101.53亿元,下降8.8%。 企业效益继续提升。全市工业开票销售收入1043.4亿元,比上年增长16.1%,总量首次突破千亿元,在苏中各县市中排名第一;工业入库税收45.55亿元,增长32.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开票销售收入927.03亿元,增长15.3%;规模以上工业入库税收41.2亿元,增长48.2%。市辖工业开票销售收入672.5亿元,增长30%;工业入库税收41.2亿元,增长27.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开票销售收入588.01亿元,增长32.1%;规模以上工业入库税收37.42亿元,增长42.3%。 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在列入统计的44种主要产品中,产量比上年增长的有18种,下降的有26种。其中:燃料油、初级形态塑料、原油加工量、民用钢质船舶、印染布、电子元件、无纺布、灯具及照明装置、铸铁件等产品产量增长20%以上;商品混凝土、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布、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光电子器件、毛机织物、服装、电光源、变压器、金属冶炼设备、金属切削机床等产品产量下降20%以上。 建筑业发展总体平稳。全年建筑业实现总产值218.39亿元,比上年增长9.5%;竣工产值162.21亿元,增长0.8%,竣工率达74.3%。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624.22万平方米,增长3.7%;竣工面积660.52万平方米,下降14.4%。新增一级、二级总承包企业各1家。 四、科学技术与教育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当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7家,获批国家级科技项目13项、省级科技项目9项,新认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11家,创成省级以上品牌5个。全年各类专利申请3278件,其中发明专利694件;专利授权165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2件。深化产学研合作,与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北京交通大学等3所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仪征分中心挂牌运行,全年达成产学研合作项目55个。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6%。 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创建通过国家督导。技师学院、四中异地新建一期等工程投入使用,实验幼儿园、仪化三小新建项目扎实推进。省优质幼儿园比例67.65%、省实验小学比例45.16%,分别比上年提高6.54个、2.74个百分点,省示范初中比例89.47%、省三星以上高中比例80%,均与上年持平。全市各类学校91所,招生15795人,在校生58903人。其中:幼儿园34所,招生4548人,在校生11048人;小学31所,招生3890人,在校生24226人;初中19所,招生3984人,在校生12129人;高中5所,招生2384人,在校生7976人。 建设项目所在地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大仪镇工业集中区概况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内,该工业集中区相关情况如下: (1)规划范围 南至扬天公路,东至经九路,西至规划泗大线,北至规划界限,总规划面积为2.5平方公里(即3750亩)。规划近期用地面积为2平方公里(3000亩),远期0.5平方公里(750亩)。 (2)产业定位 1、以机械制造、橡胶制品、纺织服装、鞋帽玩具、食品加工、新能源、新型材料、电子产品组装等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企业为特色的工业集中区。 2、公共服务配套的工业集中区。 3、以一、二类工业并存的工业园区。不允许有三类工业入驻。 4、以与居住用地相隔离,新建和改建并重的工业集中区。 (3)专项建设规划方案 1、道路交通规划 集中区主干道规划红线20-30米,次干道规划红线10-15米,支路规划红线7-10米。 2、市政配套设施规划 根据大仪镇总体规划,大仪工业集中区的市政公用设施与整个中心镇区统一规划,并统一实施。 ①给水:供水由镇区给水管网接入,集中区内呈环状沿内部支路敷设 ②排水规划: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③供电:将大仪镇现有35KV变电所增容为(1×20MKV),远期在镇区西南新建大仪110KV变电所。 (4)污水处理规划 污水通过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送大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大仪镇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已基本建成,并接通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 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处理工艺为A2/O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6000t/d。3000t/d的一期工程于2009年10月竣工,现已投入运行,目前实际处理量不足1000t/d。 (5)污水管网规划 整个中心镇区与工业集中区为一个统一的污水管网系统。中心镇区管径最大d600,最小d300,污水排入向阳河。 (5)供热规划 大仪工业集中区内企业供热由各个企业设置锅炉解决,集中区无集中供热计划。 (6)绿化用地规划 集中区内河道沿岸绿化,加强企业内部绿化。 项目所在地2k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环宇路,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2。 1、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仪征市环保局2015年9月环境质量月报公布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结果见表12。 表12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中的SO2、NO2、PM10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仪征市监测站于2014年10月对向阳河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见表13。 表13向阳河监测结果表(单位:mg/L)
根据《扬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扬政复[2004]11号文),本项目所在地向阳河地表水为Ⅲ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据表11向阳河溶解氧和高锰酸盐指数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 仪征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月18日~19日对项目所在地噪声进行监测((2016)环监(环评监测)字第(005)号,监测数据见表14。 表14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单位:LeqdB(A)
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区,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四个厂界噪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周边主要为企业,区域环境质量能过达到相关功能规划要求,无主要环境问题。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根据现场踏勘及建设项目周边情况,确定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5。 表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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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空气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本项目原料中含有苯乙烯,经查询《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苯乙烯最高容许浓度为0.01mg/m3,对照《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溶度》,苯乙烯最高容许浓度为0.003mg/m3,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空气质量标准从严执行,故本项目苯乙烯废气参照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溶度》,具体值见表16。 表1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关于修订公布<扬州市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扬政复[2004]11号文),本项目所在地向阳河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标准限值具体见表17。 表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mg/L,pH值无量纲)
注:pH为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具体见表18。 表18声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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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原材料含有苯乙烯等挥发性物质,配料、搅拌、固化成型等工序产生苯乙烯废气。有组织废气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无组织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见表19。 表19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3)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出水水质标准见表20。 表20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和排放标准单位:mg/L
3、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租用扬州环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厂房,故本项目无施工期营,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噪声排放标准见表21。 表2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限值(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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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准 | 建设项目排放总量见表22。. 表22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单位:t/a
注: [1]参照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
1、施工期 项目租用扬州环宇新能源公司厂房及院子,其中糊制区、中转装配区,成品区均在所租赁厂房内;修补工位,仓库,切割区均在厂区新建,由于项目规模较小,新建建筑面积较小,施工期较短,随着工期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2、营运期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采用2种工艺方法制造玻璃钢制品,即手糊工艺和真空导入工艺。建设单位根据产品的规格确定玻璃钢生产工艺,采针对较大的规格较大的产品部件,采用真空导入工艺生产玻璃钢,对于小部件产品,需采用人工手糊的方法进行玻璃钢生产。 1、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包括玻璃钢制作、钢结构制作、组装三个单元,具体工艺流程见图1。 (1)玻璃钢制作 人工手糊工艺主要包括配料、搅拌和固化成型工序。 ①配料、搅拌 采用计量器将不饱和树脂和固化剂按100:1的比例投放至混胶设备中,然后进行搅拌至均匀胶体状态,该工序产生无组织苯乙烯废气(Gu1),搅拌设备产生噪声N1。 ②固化成型 人工手糊工艺:采用喷涂或手刷方法将胶衣喷涂在模具表面,凝胶后铺上玻璃纤维,滚涂树脂,重复铺层刷胶,直至所需厚度,即制成玻璃钢,该工序产生有组织苯乙烯废气(G1)和未被收集的苯乙烯废气(Gu2)。 真空导入工艺:真空导入工艺制备玻璃钢,是按照产品厚度铺放短切毡,布设管路,贴袋膜,抽真空,将树脂管插入调好的树脂中,利用负压将树脂吸进去,导流完成后,关闭抽气管和进树脂管,树脂固化后,去除袋膜,取下管路,整个玻璃钢制备过程在密闭环境中固化成型,无挥发物排出。 ③切割 采用角磨机将固化成型后的玻璃钢切割成产品所需的规格,该工序产生一定量的废玻璃钢边角料S1和噪声N3。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排风机排入密闭的水池房间内,通过水浴吸收,出气口加装过滤网和过滤棉,可以吸收空气中剩余的粉尘。 ④水磨,涂蜡 有缺陷产品,表面修补后,用潮湿的砂纸水磨光滑。表面光泽要求高的玻璃钢产品表面涂蜡,先将蜡(固体)涂在棉布,再将棉布涂抹于玻璃钢表面,使其具有一定的光泽度。 (2)钢结构制作 本生产单元主要包括切割、钻孔、焊接工序。 采用切割机将不锈钢材切割成所需的部件,再采用钻孔机将切割后的零部件打孔,该工序产生固废S2;采用电焊机将切割、钻孔后的零部件焊接成型,该工序产生无组织废气Gu3以及一定量的废焊丝S3和废边角料。 (3)组装 将玻璃钢部件和钢结构部件运送至中转装配区,用螺母将零部件组装成产品。 图2生产工艺流程、产污环节及物料平衡(t/a)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产生于人工手糊工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80%的原辅材料(树脂、玻璃纤维等)采用真空导入工艺制备玻璃钢,20%的原辅材料(树脂、玻璃纤维等)采用人工手糊工艺制备玻璃钢。 手糊工艺主要在配料、搅拌过程中挥发产生废气Gu1(苯乙烯),以无组织形式扩散到大气中,人工手糊法固化成型工序产生废气G1(苯乙烯)和Gu2(苯乙烯),焊接烟尘Gu3。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于玻璃钢车间,主要为固化成型工序产生废气(G1)。 根据《苯乙烯在玻璃钢行业中的影响》(中图分类号TQ323),普通树脂在常温下挥发苯乙烯量为树脂重量的10%以上,企业使用的为低苯乙烯树脂,挥发量只有普通的50%,故本项目原料挥发量以10%计,集气系统的集气效率以90%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树脂和固化剂混合均匀后,20%的胶液采用人工手糊工艺制备玻璃钢。经计算,本项目固化成型工序苯乙烯废气(G1)的产生量约为0.057t/a。 针对玻璃钢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建设单位拟在固化成型模具区域各设置1套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然后经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系统,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气系统总风量为5000m3/h,则有组织废气G1的苯乙烯的产生速率为0.024kg/h,产生浓度为4.8mg/m3。 (2)无组织废气 ①工艺废气 玻璃钢生产过程中会发出的苯乙烯未被收集的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扩散到大气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配料、搅拌工序,分别采用计量装置将树脂和固化剂按一定比例计量投放,然后经投料管进入混胶机,在混胶机的密闭槽内进行,配料和搅拌过程中挥发出无组织苯乙烯废气(Gu1),产生量约为0.001t/a;固化成型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Gu2)的产生量约为0.007t/a,即无组织苯乙烯废气产生量约0.008t/a。 本项目焊接工序焊丝用量约0.02t/a,焊接烟尘产生量按8g/kg焊丝计算,则本项目的焊接烟尘Gu3的量为0.00016t/a,产生速率为0.000067kg/h,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大气中。 2、废水 建设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排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 本项目职工16人,与原项目未变,员工用餐在所租赁的环宇新能源的食堂,本项目不设置食堂。 根据规范,本项目日常冲厕用水量按车间工人生活用水定额30L-50L/(每人·每天)进行估算,本项目以50L/(每人·每天)计,则冲厕用水总用水量约为240t/a,排水量以总用水量85%计,产生废水量约204t/a。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总量为204t/a,相关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厂区现有企业经同一排口接管区域污水管网,排放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 建设项目水平衡见图2。 3、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玻璃钢切割工序产生的废玻璃钢边角料(S1),产生量约为0.5t/a;钢结构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S2),产生量约为0.05t/a;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丝(S3),产生量约为0.001t/a。 建设项目运营期其他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S4)、原料桶及包装(S5)和废活性炭(S6)。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0.5kg进行估算,则本项目生活垃圾量约为2.4t/a;原料桶及包装产生量约0.1t/a,厂家回收处置;采用活性炭吸附玻璃钢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中的苯乙烯气体,活性炭吸附罐中活性炭颗粒使用一定时间后会吸附饱和而失活,此时不再适用于废气处理,因此需定期更换吸附罐内活性炭颗粒。本项目总共需二级活性炭装置1套,吸收罐装活性炭0.25t,一次所需活性炭总量为0.5t,平均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年所需活性炭约为1t。 固废总量为4.051t/a。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情况见表23。 表23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4、噪声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噪声排放情况见表24。 表24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一览表
注:部分设备非同时运行,以上设备数量为同时工作最大量。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原有项目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 搬迁后项目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 排放增减量 | |||||
大气污染物 | 车间 | 有组织 (苯乙烯) | 0.176mg/m30.0021t/a | 0.176mg/m30.0021t/a | 0 | |||||
无组织 (苯乙烯) | 0.008t/a | 0.008t/a | 0 | |||||||
无组织 焊接烟尘 | 0.00016t/a | 0.00016t/a | 0.00016t/a | |||||||
食堂 | 油烟 | 4.8kg/a | 0 | -4.8kg/a | ||||||
液化气燃烧废气* | 烟尘1.4g/a SO20.12kg/a NO21.35kg/a | 0 | -1.4g/a -0.12kg/a -1.35kg/a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264t/a | 204t/a | -60t/a | |||||
浓度mg/L | 排放量t/a | 浓度mg/L | 排放量t/a | 排放量t/a | ||||||
COD | 280 | 0.074 | 250 | 0.051 | -0.023 | |||||
SS | 200 | 0.053 | 200 | 0.041 | -0.012 | |||||
氨氮 | 35 | 0.009 | 25 | 0.007 | -0.002 | |||||
TP | 4 | 0.0011 | 4 | 0.0008 | -0.0003 | |||||
动植物油* | 4.5 | 0.0012 | - | - | -0.0012 | |||||
固体 废物 | 生产 生活 | 固废种类 | 原有项目排放量 | 搬迁 产生量 | 搬迁项目 排放量 | 排放 增减量 | ||||
废包装材料 | 0.1t/a | 0.1t/a | 0厂家回收 | 0 | ||||||
废活性炭 | 1t/a | 1t/a | 0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0 | ||||||
废焊丝边角料 | 0.601t/a | 0.601t/a | 0外售综合利用 | 0 | ||||||
生活垃圾 | 2.4t/a | 2.4t/a | 0环卫清运 | 0 | ||||||
辐射 | — | |||||||||
噪声 |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混胶机(1台)、空压机(1台)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0-100dB(A),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 |||||||||
其它 | 无 |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建设单位项目运营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通过治理后对生态影响较小 |
注:液化气燃烧废气、油烟和动植物油原有项目排放量数据引用原有项目环评核算数据;搬迁后项目由于厂区不设置食堂,故未进行核算。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扬州环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厂房,故无施工期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固化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G1(苯乙烯),产生量为0.057t/a。建设单位拟采用集气罩 活性炭吸附系统,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集气效率以90%计,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为80%,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的处理效率为96%,则苯乙烯的排放量约为0.0021t/a,排放速率为0.00088kg/h,排放浓度为0.176mg/m3。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苯乙烯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苯乙烯的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6.5kg/h)。 有组织排放大气预测源强见表25,预测结果见表26。 表25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源强表
表26建设项目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预测结果一览表
预测结果表明,苯乙烯废气经集气罩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有:未被集气罩收集的苯乙烯(Gu1、Gu2)以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Gu3)。 焊接烟尘的量为0.00016t/a,生产车间的通风系统排风量为2000m3/h,则生产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357mg/m3,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mg/m3),达标排放。 未收集的苯乙烯的量为0.008t/a,玻璃钢材车间通风系统排风量为5000m3/h,则无组织苯乙烯的排放浓度为0.67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5.0mg/m3)。 无组织排放大气预测源强见表27,预测结果见表28。 表27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源强一览表
表28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预测结果一览表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经计算建设项目厂区内均无超标点,建设项目厂界外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确定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见表29。 表29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各污染物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30。 表30各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规定,当有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因此,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m。根据实际调研,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3)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污染情况和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31。 表31项目搬迁后污染物“三本帐”(单位:t/a)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建成后,有组织苯乙烯排放总量约为0.0021t/a,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卫生防护距离边界生产车间边界中心,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等敏感目标。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 玻璃钢板车间的苯乙烯废气拟采用集气罩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具体的设置情况见表32。 表32本项目排气筒的设置情况
(5)结论 综上所述,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状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这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超标现象。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04t/a,即约0.68t/d。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各类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 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采用主体生化工艺采用A2/O工艺。沉砂池出水进入厌氧池,在此与二沉池回流污泥充分混合,聚磷菌在厌氧池内完成磷的厌氧释放、贮存能量(PHB)(降解部分BOD5)的生化反应过程,同时厌氧池还起到抑制丝状菌繁殖,防止污泥膨胀的作用。经过厌氧池后的污水直接进入缺氧池,在此与内回流硝化液充分混合,反硝化菌可在缺氧环境下,在此区段内利用污水中的有机物,将内回流硝化液中的NO3-转化为N2的释放,从而完成反硝化的过程,实现脱氮的目的。厌氧池和缺氧池中均安装潜水搅拌器以维持污水的混合状态。此后,所有污水以及回流污泥由缺氧池进入好氧池,在好氧池内布置曝气系统,以向池内充氧曝气,为活性污泥的各种好氧生化反应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保证BOD5、NH3-N的降解及除磷反应的进行。在曝气池末端混合液送至好氧区前部,以维持缺氧区内反硝化反应的进行,保证出水TN达标。好氧池出水重力流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二沉池中的污泥回流至厌氧池,剩余污泥进入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后外运,浓缩池上清液回流至厌氧池。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 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JB18198-2002)表1中一级B级标准后,统一排入向阳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设计水质详见表33。 表33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设计水质单位:mg/L
图4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大仪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大仪镇工业集中区内,向阳路东侧,向阳河南侧。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近期为3000m3/d,远期6000m3/d,服务范围覆盖大仪镇工业集中区,服务总面积4.47km2。 目前大仪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已经建成,管网已经覆盖到大仪镇工业集中区。目前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约为2500m3/d,尚有余量接纳本项目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约为0.88t/d,占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的0.176%。因此从容量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大仪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废水处理状况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接管口利用现有项目设置的接管口,现有项目接管口已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了设置,同时在排污口设置明显排口标志,对污水总排口设置采样点定期监测。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经验数据,建设项目运营期固废为切割工序产生的废玻璃钢边角料(S1)及钢材边角料(S2),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丝(S3),属于一般固废,建设单位外售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S4),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原料包装材料(S5),委托泰州市四通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S6),委托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同时建议对固体废物实行从生产、收集、运输、贮存直至最终处理实行全过程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应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等批准。 由上可知,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喷胶机(2台)、混胶设备(1台)、空压机(1台)、真空泵(1台)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0-90dB(A),其主要计算情况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LX=LN—LW—LS 式中:LX——预测点新增噪声值,dB(A); LN——噪声源噪声值,dB(A); LW——围护结构的隔声量,dB(A); LS——距离衰减值,dB(A)。 厂房墙壁、门窗等围护结构的隔声量主要取决于其单位面积质量G(kg/m2)及噪声频率f(Hz)。 (2)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距离衰减值: LS=20lg(r/r0) 式中:r——关心点与噪声源合成级点的距离(m);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统一r0=1.0m。 (3)多台相同设备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合成 = 式中:LTp——多台相同设备在预测点的合成声级,dB(A); Lpi——单台设备在预测点的噪声值,dB(A); n——相同设备数量。 (4)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进行边界噪声评价时,新建建设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因此,本项目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其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值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 厂界噪声排放预测值见表34。 表34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
由表31可知,本项目4个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生产工艺的先进性 本项目自动化较高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具有较高的起点。如采用较为先进的自动定量配料、搅拌一体化搅拌机,减少原料转运和损耗,同时也节约原料、降低能耗以及树脂玻璃钢板的废品率。同时,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生产工艺较为清洁。 因此,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清洁性和先进性。 (2)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的清洁性 同国内同行业产品相比,本项目废气经集气罩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本项目各个产污环节上看,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各项指标均较低,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本项目污染物指标上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可使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得到消减,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 本项目从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先进,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风险评价 本项目生产玻璃钢板使用的原辅料主要为体现为燃烧性质,不饱和树脂年使用量为10t(桶装),生产过程中生产场所最大存放量为2个月使用量,即2t。其中,树脂主要成分为丙二醇(含量约为7.22%)、乙二醇(含量约为5.19%)、二乙二醇(含量约为16.83%)、苯乙烯(含量约为31.86%)等混合物。本项目存在的风险事故为火灾和泄露。 一旦发生泄漏和火灾事故,其各处理措施应以消防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对火灾事故防范提出以下建议:化学原料区应单独布置,远离主厂房等主体建筑物20米以上,配备充足的灭火设施。按火灾危险性的大小,根据相关消防法规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等。 7、总量分析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35。 表3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单位:t/a
注: [1]参照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项目搬迁后所排放的污染物均在原批复范围内,无再需申请总量。 8、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23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7.67%,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能够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其他相关环保要求。环保验收一览表见表36。 表36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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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G1 | 苯乙烯 | 集气罩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 达标排放 |
Gu1、Gu2 | 苯乙烯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
Gu3 | 焊接烟尘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
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磷 | 化粪池设施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 | 达标排放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生产过程 | 废玻璃钢边角料S1、废钢材边角料S2、废焊丝S3、包装材料S5、废活性炭S6 |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零排放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S4 | 环卫清运 | ||
噪 声 |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喷胶机(2台)、混胶设备(1台)、空压机(1台)、真空泵(1台)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0-90dB(A),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项目不生产)。 | |||
其它 | /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建设单位项目运营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通过治理后对生态影响较小。 |
一、结论 扬州艾德森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于2013年投资300万元租用位于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扬州鑫润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厂房,新建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并取得仪征市环保局(仪环审(2013)314号)批复文件,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台拖挂式房车外壳和2000套房箱用沐浴房的生产能力。由于项目建成后,生产一直不稳定,故一直未进行竣工验收。现因原厂房租赁到期,项目整体搬迁至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环宇路,租用扬州环宇新能源公司厂房。项目搬迁后,生产规模、工艺、员工人数均不变化。 1、产业政策相符性 建设项目属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品制造,行业代码为C3148。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具有可行性。 2、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功能规划等要求 建设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镇工业集中区环宇路,所租赁扬州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该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本项目用地要求。根据《关于同意新建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的批复》,大仪镇人民政府已同意扬州艾德森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新建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进驻大仪镇工业集中区。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当地用地规划要求。 3、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臭气、烟尘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建设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喷胶机(2台)、混胶设备(1台)、空压机(1台)、真空泵(1台)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0-90dB(A),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4、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基本满足循环经济要求 从建设项目原材料、产品清洁性、生产工艺和污染物产生情况等方面综合而言,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产品基本无毒无害。因此,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5、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大仪镇工业集中区内平衡,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放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固废排放量为零,能够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6、风险评价 本次评价不涉及重大风险源,故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较少,且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落实对区域减噪措施,确保区域噪声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关车间通风设置的布置及职工身体健康安全教育,同时加强设备检修,杜绝事故发生。 附件、附图清单: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总布置图。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发改委备案通知; 附件3大仪镇关于同意项目进镇的批复; 附件4营业执照; 附件5原项目环评相关文件 附件6租赁合同; 附件7用地相关文件; 附件8接管证明 附件9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10监测报告、质保单 |
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签发:年月日 |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经办:签发:年月日 | |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签发:年月日 |
注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发改委备案通知; 附件3大仪镇关于同意项目进镇的批复; 附件4营业执照; 附件5原项目环评相关文件 附件6租赁合同; 附件7用地相关文件; 附件8接管证明 附件9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10监测报告、质保单 附图一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
标签: 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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